2018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不低于430-480元/月和320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不低于320元和170元。
截至9月底,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510元/月和396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达到348元和194元。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工作推进有序,各项指标均超过省定考核指标。完成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工作年度任务的119%、124%;完成提高城乡低保救助水平工作年度任务的108%、114%。
2018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不低于430-480元/月和320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不低于320元和170元。
截至9月底,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510元/月和396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达到348元和194元。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工作推进有序,各项指标均超过省定考核指标。完成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工作年度任务的119%、124%;完成提高城乡低保救助水平工作年度任务的108%、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