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
(一)主动汇报、加强配合。今年以来,我厅先后多次就“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在省政府125次常务会议、省政府专题会议进行了汇报,省领导高度重视,听取民政工作汇报,同意加大民生实事资金投入力度。我厅由厅领导带队,多次主动上门到省财政厅进行联系沟通,进行专题研究讨论,测算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所需资金,确保各级财政做到足额预算。
(二)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在1月19日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我厅明确了具体指标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3200元/年;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480元/月和430元/月,其中选择省里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一、二档的地区不低于480元/月,选择省里公布的最低工作标准三、四档的地区不低于430元/月。二是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不低于320元和170元。三是2017年城乡低保标准和月人均救助水平高于上述标准的地区,应当确保城乡低保标准和月人均救助水平只升不降。省民政厅与各市州民政局分别签订了《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民政项目建设责任状》,明确了责任目标、责任内容和奖惩措施,切实压实了责任。
(三)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省绩效评估办公室的具体部署,4月8日,民政、财政、扶贫三部门联合下发《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农村低保标准,并认真组织提标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实事任务圆满完成。5月4日,我厅联合省财政厅下发《 2018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肋水平”重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和考核方法,将重点民生实事民政项目考核指标分解至各市州,并提出工作要求。目前,全省各地均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了本地区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的具体实施方案,对外公布了本地区的城乡低保标准,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正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四)建立工作进度月通报制度。从5月份起,针对各地重点民生实事完成进度,每月向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下发进展情况通报,对各地重点民生实事达标情况和完成进度进行督促。7月28日,在湖南“五化”民政建设暨民政重点工作年中分析会上,下发《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进展情况的通报》,唐白玉厅长对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完成进度比较慢的市县进行了点名通报,进一步促进了工作落实。
(五)开展专项调研。6月21日-7月10日,由厅领导带队分7个组对14个市州重点民生实事内容在内的重点民政工作开展工作调研。同时,从省市县民政系统中抽取年轻干部分成多个小组,采取随机抽查和“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督导重点民生实事落实。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城乡低保标准达标情况。2018年1-8月,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464元/月和3967元/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达到或超过了重点民生实事考核目标,达标率为100%。
(二)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达标情况。2018年1-8月,全省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达到336元和193元。全省有107个县市区城市低保保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或超过了320元/月,达标率87%;有119个县市区农村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或超过了170元/月,达标率96.7%。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督促各级民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提标工作顺利进行,完成好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任务。
(一)继续按月通报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进度。
(二)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在省绩效办的指导下,会同财政、统计等部门加大对各地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督促检查,督促各地完成好实事任务。
(三)及时报送工作情况。按照省绩效办要求,建立完整的基础数据台帐,按月按时报送全省“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实事完成情况,确保数据来源清楚、客观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