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永州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市纪委《永州市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意见》(永纪发[2018]2号)和市交通局《永州市农村道路工程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永交发[2018]37号)文件要求,在项目所在村普查、乡镇复查、县区筛查的基础上,在县区上报摸底排查表格,并从中抽查出目个数15%进了实地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