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1.农村道路提质改造全州年度任务255公里。
2.自然村通水泥路全州年度任务1200公里。
二、完成情况。
1、农村道路提质改造完成298公里,其中:吉首31公里、泸溪24公里、凤凰10公里、古丈22里、花垣64公里、保靖29公里、永顺29公里、龙山89公里。
2、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完成1054公里,其中:吉首124公里、泸溪156公里、凤凰160公里、古丈119,花垣81公里、保靖100公里、永顺175公里、龙山139公里。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召开专项推进会议。11月5日,州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奕华主持召开了2018年第五次全州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一是要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各县市要对此项工作进行再调度、再部署,对标对表,确保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二是要全面落实“统一建设”要求。统建模式没有例外,不能搞特殊化,县市按“统一建设”要求,增加统建合同。三是要确保工程质量。县市要加快路基的施工和交付,确保质量,不能因为路基的原因影响整个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四是加强协调监督。进一步统一思想,积极汇报、沟通、协调,营造良好环境,同时加强监督审计工作。
(二)州人民政府就全州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11月7日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州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和建制村通客班车情况通报》(州政办函【2018】97号)文件,向县市政府通报了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整体情况。要求各县市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压实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路基整修和路面施工。
(三)加强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督导督查。11月14日到20日,由湘西自治州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组织,联合县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对凤凰县新场镇和千工坪镇、泸溪县浦市镇和达岚镇、古丈县等6县市通水泥(沥青)路建设项目进行督导督查。现场指导加强各施工作业面的施工管理,保证通村路水泥混凝土施工厚度、标识标牌摆放规范、设置好防护警示带;并指出泸溪县浦市镇项目存在切缝灌沥青未密实的问题,要求施工方立即整改到位。
(四)由州委精准脱贫攻坚办牵头就各县市相关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办。我局于11月15日,报请州委精准脱贫攻坚办就各县市成立施工环境协调小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工作进行督办。11月19日州委精准脱贫攻坚办向各县市委、县市政府下发“问题清单”,要求各县市对标对表整改到位。
(五)麻超副州长调度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11月21日,麻超副州长调度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要求施工单位要发挥国有企业的责任和担当,落实“零利润”,确保廉洁高效开展建设工作。同时,为加快统建进度,施工作业面加到90—100个,并由州财政局拨付3000万元用于湘西路桥统建项目施工。
(六)与湘西路桥公司召开项目建设调度会议。11月22日,我局召集湘西路桥公司相关负责人召开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调度会。我局分管副局长石家斌、协管领导罗军,在会上就87个施工队伍、38个施工作业面太少等问题进行调度协商。同时向公司提出,要严格落实“依规实施”要求,严禁分包转包,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村民阻工情况严重。由于“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项目没有征地拆迁款,由乡镇、村对所占土地自行调配,导致不理智的村民阻工,情况越来越严重。目前古丈县老司岩村、叭喇村、曹家村、吉首市汨比村、龙山县川洞村等多条路面施工队伍遭遇村民阻工。
(二)材料组织难,成本大幅增加。因环保督察等原因,各县市砂石场大部分已经关闭,砂石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且供不应求,造成工程成本大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