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是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的首倡地,是全省脱贫攻坚主战场,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实施交通精准扶贫,加快交通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我们以实现全州“组组通”为目标,积极推进了25户以及100人以上的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农村公路提质改造,现就我局2018年省重点民生实事农村公路建设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2018年省重点民生实事农村公路建设考核指标任务:农村公路提质改造255公里、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1200公里。截止目前,全州提质改造完成163.784公里,形象进度64.2%,投入资金5150.459万元;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完成573.213公里,形象进度47.8%,投入资金25890.215万元。
二、工作成效
1、注重建章立制,使农村公路建设“有规可依”。 2018年4月30日,《湘西自治州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实施方案》州政发【2018】17号出台,明确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施方式及保障措施等,确定了奖补资金每公里1万元。2018年6月1日出台《湘西自治州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实施细则》。
2、启动路基整修,召开项目推进会。县市交通运输局3月以来启动路基整修506公里,凤凰县、泸溪县启动新建路基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全州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项目4月11日开标,确定中标单位“湘西州路桥公司”;4月23日,我局在吉首召开全州农村公路建设推进会议,调度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有关问题,重点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奕华在会上强调,各县市和州直交通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执行力,采取超常规的工作措施,积极克服困难,以攻坚克难的勇气,务求必胜的信心,狠抓工作落实,全力以赴快速推进全州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以及提质改造建设。6月13日,我局举行了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合同签约仪式。
3、加强督促检查,加快项目进度。坚持周调度、月督查制度,领导实行包县联系责任制,对工作不力的项目充分运用通报、约谈、诫勉,杜绝不落实、慢落实现象。于2018年3月20日至3月27日,对全州规划内提前实施项目进行抽验督查,随机抽验185个项目,总里程324.7公里,其中外观质量较好项目70个160.5公里、一般项目58个112.3公里、较差项目14个32.2公里、差项目8个19.8公里;在建项目3个、未修建项目32个;抽芯样119个,其中18cm以上116个、17cm厚3个。总体评价:花垣县、古丈县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抽验外观结果较好的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未实施较多的有吉首市、泸溪县、保靖县。
4、强化质安监管,监督覆盖率100%。州、县交通建设质安部门对农村公路每一项目实行“三个一”原则,即“一个领导联系、一个质量安全监督责任人、一套质量安全监督方案”; 所有相关负责人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反馈工作信息,互通施工进度情况,在工作有序快速开展的同时,保质保量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安保设施建设任务目标,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在农村公路建设监督中积极发挥主体作用。
三、下步工作措施
1、落实目标任务。我局把2018年目标任务已经分解到各县市、各责任单位,并于3月7日全州交通工作会上分别与各县市、各责任单位签订了目标考核责任状。
2、狠抓督查督办。对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建立督查、调度制度,每月督查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和提质改造项目建设不少于1次,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3、尽量减少投资。在设计、建设环节,充分考虑地形、材料、成本和当地经济条件,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佳的使用效果。
4、严格兑现月计划安排。按省厅统一部署要求,强化计划管理,实现对重要节点的控制,我局于5月30日在多次征求县市局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8县市月计划完成里程,要求县市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如期完成各自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