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3日17:08,新化县政府门户网发布《新化县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三年新增45000个学位,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实现教育资源配置基本均衡。
方案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99号)、《湖南省教育厅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和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新化县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新建及改扩建学校、均衡配备师资、班际及校际分流、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等方法,努力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确保2020年实现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的目标。阶段目标是:2018年: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班级568个,实现超大班额在6%以内的目标;2019年:基本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56人及以上大班额控制在15%以内; 2020年: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实现教育资源配置基本均衡。
一、为保证专项行动落实,方案提出了四项工作措施:
(一)加快学校建设,努力扩大义务教育规模。
一是全面推进城区学校建设。
(1)新建白沙洲学校。在上渡街道盛教路与康庄路交汇处用地27亩,新建白沙洲学校,新增24间教室,设24个小学班,新增学位1320个。计划2019年8月投入使用。
(2)新建北塔学校。在上梅街道北塔新区用地96.5亩,新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增45间教室,设小学班30个,初中班15个,新增学位2475个。总建筑面积约23000平方米。计划2019年8月投入使用。
(3)新建芙蓉小学和芙蓉中学。在枫林街道五里亭社区曾家岭安置小区附近、拟修建的五里亭路以南,新建芙蓉小学和芙蓉中学。计划用地170亩,新增102间教室,芙蓉小学42个班、芙蓉中学60个班,共新增学位5610个。总建筑面积约53000平方米。芙蓉小学2019年8月投入使用,芙蓉中学计划2020年投入使用。
(4)新建资江学校。在县体育中心正南面,用地138亩,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设72个班,其中小学班48个,初中班24个,新增学位3360个。总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计划2019年8月投入使用。
(5)新建清水塘学校。在上渡街道办事处学府南路以西,清水塘路与盛教路交汇处用地88亩,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增66间教室,设小学班36个,初中班30个,新增学位3630个,总建筑面积约33000平方米,计划2020年8月投入使用。
(6)新建滨江小学。在枫林街道天华南路原硅厂旧址,用地40亩,新建完全小学,新增48间教室,设48个小学班,新增学位2640个,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计划2020年8月投入使用。
(7)新建长乐小学。在上梅西路以南、上田路和坪山垅路交汇处,用地57亩,新建完全小学,新增48间教室,设48个小学班,新增学位2640个。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计划2021年8月投入使用。
(8)改扩建现有学校。对上渡中心小学、上梅二小、明德学校、思源学校双语校区、新田学校、前锋学校、资源学校进行原地扩建;将永兴棚改项目区域内规划建设幼儿园的约8亩土地,用于实验小学扩建田径场和教学楼。
二是加强农村乡镇中心区学校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学校建设,规划新建11所学校,改扩建55所学校,可增加学位22000余个。
(二)优化城区学校布局,加大配建学校建设力度
整合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老城区教育资源配置,推动中心城区教育均衡发展,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对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进行适度调整,解决老城区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同时,严格按照《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要求,新建小区同步配置学校,且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交付使用,确保学校与城镇化协调发展。
(三)加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充分挖掘现有学校潜力
严格按照“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法定年龄、就近入学”等原则,合理划分招生区域,规范招生行为,不符合政策进城就读的一律要求回原籍或到民办学校入学。均衡配置师资,充分挖掘现有公办学校潜力,进行班际分流、校际分流,有效化解现有大班额。严格实行均衡编班,严禁公办学校办重点班,防止人为择校、择班,所有学校的任何年级不得出现因择班而出现的大班额,确保不再新增大班额。
(四)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大力发展社会化办学
支持安正学校和清华园学校进行提质扩容,预计容纳学生5000人;引进民办教育集团,新建两所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含思沁实验学校),预计容纳学生16000人左右。
二、为保证专项行动落实,方案明确了四项工作举措:
(一)强化认识,提高站位。消除大班额工作是新化县实施脱贫攻坚战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基础工程。各乡镇(场、区、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务必认真领会省、市有关消除大班额工作的系列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把消除大班额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全力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各自应履行的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任务到期,全力推进消除大班额工作,进一步简化、优化流程,全方位保障工程建设进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拖延与消除大班额有关的工作进度。
(三)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一是落实《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凡新建小区,一律按《条例》规定配置幼儿园和中小学校,新建小区或楼盘规模未达到配置标准的,按100-150元/㎡捐资支持学校建设,具体办法由县规划局商县教育局拟定报批。二是创新建设渠道,加快推进力度。城区学校建设项目由县城建投或安居投做业主负责实施,建成后移交教育部门使用;乡镇学校建设项目由乡镇(场、区、街道)作为建设业主负责实施。三是统筹盘活资源,充分挖掘潜力。县教育局要全面清理所有学校资产,利用一切可以使用的资源,努力增加学位。四是理顺师资管理机制,实行城乡教师管理一体化。按照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关于“在教师编制总额内,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学生变化情况,合理调剂城乡、校际教师”的要求,加大教师招聘力度。五是加强督查考核,落实工作任务。制定出台《新化县消除大班额工作考核办法》,按照“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督查、全年结总帐”要求,由县消除大班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重点督查学校建设项目进展和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同时了解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整改工作建议。
(四)强化问责,严肃追责。实施城区学位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与县政府签订责任状,自觉履行自身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对完成任务好的乡镇(场、区、街道)、部门单位予以表彰;对全年未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并对全年未完成任务的各指挥部领导、乡镇(场、区、街道)及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监察委予以问责,并在县政府执行力考核中定为不合格。
三、为保证专项行动落实,方案明确了四项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新化县消除大班额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消除大班额工作的领导与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县消除大班额工作的日常组织、实施、协调、督查和考核等工作。
(二)部门职责。建立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建设规划、用地、资金投入、教师配备等问题。教育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消除大班额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好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总结验收等工作。编制部门负责加强教师编制管理和使用,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财政部门负责拓宽投入渠道,统筹项目建设和奖补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人社部门负责支持教育部门开展教师招聘、选拔、任用,健全教师工作激励机制,促进教师合理流动。规划建设部门在项目建设立项时,严格落实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学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要求。
(三)资金保障。努力拓宽筹资渠道,创新投入机制,保障消除大班额工程所需资金。统筹上级的全面改薄、校舍维修改造、专项奖补等各类专项资金,用于消除大班额工程。其中城区建设项目由城建投和安居投为业主,实行“交钥匙”,财政部门支付租金;乡镇建设项目由乡镇作业主,按程序选择具备资质的企业代建,财政部门逐年支付进度款。
(四)管理监督。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问题。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对涉及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监管,确保项目工程顺利实施,确保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工作有效落实。将实施消除大班额工作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严格考核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