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班额基本情况
2018年春季,我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85所,教学班级3589个,学生165509人(其中小学生120003人,初中生45506人)。全县存在56人及以上大班额的学校151所,班级1333个,占比37.14%;存在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的学校99所,班级846个,占比23.57%。
城区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16所(其中小学8所,初中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完全中学1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38947人(其中小学生27756人,初中生11191人),班级534个(其中小学班级364个,平均班额76人;初中班级170个,平均班额66人)。除城区学校外,全县还有77所学校存在超大班额,超过65人的班级有402个,占总数的16%;超过70人的班级有270个,占总数的10%。
较之2013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共增加11694人,年平均增加2924人,呈高速增长态势。因此,我县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面临“消存量”、“化增量”双重压力,形势十分严峻,任务特别艰巨。
二、2018年消除超大班额方案及主要措施
根据城区学校建设进度,充分挖掘现有学校潜力,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增加教室:
1.内部挖潜。城区所有学校腾出占用教室的小卖部和尚未配备的功能室,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增加教室,可增加教室80间。
2.新建增容。在建的上梅二小、上渡中小、思源学校、新田学校的教学楼在秋季开学前投入使用,可增加教室50间。明德学校校门口综合楼因溶洞勘探需延迟一个月,预计在国庆节后投入使用,可增加教室12间。
3.改建校舍。教育局现租用的办公地点原是一所学校(星台中学),可以改建为教学楼,可增加22间教室。
4.租赁校舍。经我们在城区多次走访,上梅街道小太阳幼儿园有8间教室可以租用。
以上各项措施到位后共可增加教室172间,可增加学位9460个。但新田小学受地域所限,其增加的12间教室难以一次性用满,因此目前仍存在10间教室的缺口。拟于今年秋季保留上渡明德学校初二、初三,实验小学六年级和上梅四小六年级的超大班额,基本保证秋季的学位需求。
三、消除大班额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到目前,已消除155个超大班额班级,占全年任务603个的25.7%。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一是县人民政府已出台《新化县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县发改、教育、财政、规划、国土、住建、人社、编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联系教育的领导担任,并从相关部门抽调了专职人员充实工作力量,加大了化解大班额工作协调推进力度。二是县教育局制订了《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了具体工作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三是制定了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项目建设方案,明确具体建设项目和进度要求。根据化解大班额需求,全县未来三年预计投入15.6亿元,新建17所学校,改扩建63所学校,建成后可增加学位约45000个。四是建立了定期专项调度制度。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每月至少调度一次消除大班额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预定目标推进。
2.协调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在全面摸清大班额底子的基础上,分校建立了详细准确的大班额和超大班额台账。按照“一校一策”原则,采用新建增容、内部挖潜、改建校舍、租赁校舍等多种化解措施,将2018年消除超大班额的任务分解到学校,明确到班级。二是全力推进学校大班额项目建设。目前,城区新建白沙洲学校项目招标结果已公示完毕,预计在7月初开工建设;改扩建上渡中心小学、上梅二小项目主体工程均已完工,思源学校双语校区教学楼已建至四层,新田学校教学楼已建至二层,明德学校科教楼已完成基础施工,这些项目都将在2018年秋季投入使用;城区新建芙蓉学校、北塔学校和清水塘学校都在进行征地拆迁、规划设计,计划在2019年秋季投入使用。三是强化师资保障。尽早调配师资。从4月初我县就正式启动教师补充工作,通过在省内各师范院校和教育局设立报名点进行人才引进和应届师范毕业生招聘,已引进人才285人,并上报了500个特设岗位计划。同时,面向社会招聘和自主委培工作也已出台方案,力争在暑假前将教师补充到位。
3.从严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今年城区学校学位供给情况,按照“四限”原则组织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一是限年龄。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对学校擅自招收8月31日未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限区域。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等为每一所城区学校合理划定生源片区。三是限班额。起始年级招生每班不超过55人。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招生分别由两个城区乡镇中心学校和县教育局在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和家长代表的监督下摇号随机均衡编班,实行阳光招生,遏制择班行为。四是限流动。城区学校转学由教育局统筹管理,除拥有城区户籍、父母工作异动到城区、有城区房产(有产权证)三类人员外,其他一律暂缓转入。并对转学程序进一步规范,先由转入、转出学校签署意见,再由局基础教育股审核,最后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