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化解大班额工作,切实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情况
1.上半年消除超大班额情况。截至9月20日,全市共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2319个,完成率为138.12%,其中各县市区完成情况:北湖区177.23%、苏仙区181.58%、资兴市154.69%、桂阳县106.95%、宜章县232.28%、永兴县100%、嘉禾县157.61%、临武县111.95%、汝城县161.86%、桂东县100%、安仁县118.8%。
2.通过四种途径增加学位情况。截止9月20日,全市完成投资113412万元,新增学位66826个,其中新建项目增加学位29493个、改扩建项目增加学位9649个、整合其他资源办学增加学位8580个、其他途径增加学位19104个。新增学位较大的县市区是桂阳县19431个、北湖区11389个、永兴县6245个、桂东县6220个。
3.盘活国有资产或地产用于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按照易书记“三个必须”的要求:棚改腾出来的土地适合于办学的必须用于办学;清理出来的办公用房、院落适合于办学的必须用来办学;其他培训中心与学校适合办学的必须用于办学。市中心城区已将清理公办用房腾出的2处资产和3处地产用于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
县市区将适合办学的办公楼、厂房、文化场所、党校、培训中心、校内幼儿园等资源腾出用于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如桂阳、北湖、资兴、临武、汝城、安仁等县。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义务教育学位缺口较大。按照2018-2022年五年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行动规划,至2022年所有年级消除56人以下大班额、按标准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办学,全市消除大班额学位缺口很大,缺近20万个,尤其是市中心城区和嘉禾、永兴尤为突出。2018-2022年全市计划对394所学校实施新建、改扩建、整合资源办学等,共需投入621639万元,截止9月20日,我市通过各种渠道已经落实到位资金198118万元,剩余缺口将逐步落实到位。
(二)义务教育师资严重欠缺。2017年省编办重新核定了我市教师编制数,其中新增编制数的50%已下达到位,尚有50%的编制数(2954名)没有下达。同时,随着学生人数逐步增长,教职工缺编情况更趋严重。按照近三年来市中心城区生源每年以7%左右的速度增长,2018年下期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需配教职工6551人(其中小学3992人,初中2559人),按照师生比配备要求(小学师生比1:19,初中师生比1:13.5)测算,还欠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1689人(其中:小学1088人,初中601人),截止到9月20日,市中心城区已通过多渠道补充教师497人(市直103人、北湖区331人、苏仙区63人),还缺教师1192人。
(三)消除大班额分流存在一些不稳定情况。目前郴州市分流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有五处,一是嘉禾珠泉完小一年级300名家长不愿意在外租借场地就读,要求全部在校本部就读;二是北湖区实验学校一年级200名家长不愿意在外租借场地就读,要求全部在校本部就读;三是永兴县100名家长为购房未交房或未入住及购买小产权房无法入学围攻县教育局;四是苏仙区东田金湾校区80多名家长要求转学;五是汝城县农村学生要求转学进场的人数较多,压力较大。
上述五处安全隐患我局通过由局领导带队下县指导、督促,目前已基本排除。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继续加大统筹调度力度,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按照《郴州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市中心城区启动市六中北校区改扩建项目,预计增加20个教室,2019年秋季投入使用。
(二)进一步拓宽教师补充渠道。督促各县市区政府通过招聘、返聘、临聘、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加教师,同时加大财政专项投入力度,保障以上各类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于因编制不足需返聘、临聘的教师,实行不按编制管理、纳入各地计划管理的模式,按教师缺额、学科结构和相应的专业教师标准选聘教师,实现政府购买师资服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预算。
(三)进一步推进教师交流力度。
推动教师编制实行“县管校用”,推动城乡教师交流,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每学年按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的原则安排交流。
(四)进一步完善帮扶带动制度。完善“强校带弱校、公办带民办、城市带乡村”帮扶工作方案。进一步扩大帮扶学校范围,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进。通过帮扶带动工作,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加强教师交流,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源头上缓解义务教育择校热。
(五)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导。按照各县市区长向刘志仁市长递交的责任状,严格落实“一挂钩”(消除大班额情况与绩效综合考评挂钩)和“三不”(凡是未落实消除大班额目标任务的实行不评优、不提拔、不调动),确保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加强各县市区的大班额分流稳定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郴州市教育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