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株洲市“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要求,2018年1月8日至1月12日,株洲市水利部门组织统计、发改、财政、卫计委、住建等相关部门对五县市及天元、芦淞、荷塘区等8个有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年度建设任务的县市区进行了年度考核。本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情况、规划管理与计划执行情况、地方投入与资金管理情况、自来水普及率、农村集中供水率、农村供水保证率与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情况、精准扶贫情况、运行管理情况等六个方面。考核采用察看现场、查阅资料、评估打分、综合评分四个程序,严格对照《株洲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考核指标表》进行赋分。按照《考核办法》分类,天元区、茶陵县、芦淞区、炎陵县、攸县等5个县区考核结果为优秀,醴陵市、株洲县、荷塘区3个县市区考核结果为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