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务完成情况
2018年,省下达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目标任务:解决建档立卡7.52万贫困人口的饮水问题(其中安化县2.24万人,桃江县1.57万人,赫山区1.21万人,资阳区0.46万人,南县0.99万人,沅江市0.86万人,大通湖区0.19万人)。
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建设涉及到179个贫困村共205个项目。截至2018年11月25日,全市已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问题8.2154万人,完成任务的108%。其中,安化县126.59%,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问题2.8364万人;桃江县100%,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问题1.57万人;赫山区100%,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问题1.2138万人;南县100%,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问题0.99万人;沅江市100%,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问题0.8561万人;大通湖区100%,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问题0.19万人。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3月28日,市水务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会,总结了全市2017年度农饮工作,表彰了荣获年度“示范水厂”荣誉称号的先进供水管理单位,部署了2018年农饮工作,特别是在重点民生实事、农村饮水巩固提升、水源地保护、安全生产和水质检测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安排,及时将本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区县(市),要求各地强化责任落实。
2.重视前期工作,全力脱贫攻坚。考虑到项目建设初设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候时长的特点,年初就对区县(市)重点项目初设等前期工作进行了部署;及时下达了《关于分解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益发改农【2018】95);按照精准到村、到组、到户、到人的原则,及时安排各区县(市)与县级扶贫办和各乡镇村对接,重新核实登记辖区内所有贫困人口饮水情况,完善了台账资料。
3.加强督查督导,确保工程进度。一是坚持项目建设进度月报制。二是通过加强调度和督查,确保项目顺利开展。今年4至11月份,我们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8个项目区在重点民生实事实施、安全生产、水质检测等方面进行了督查,将存在的问题向县(市)区农饮负责人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和期限。9月份,根据上半年度益阳市水质检查中心水质抽检情况,针对水质存在问题的水厂,开展了水厂水质及安全生产督查工作。10月份,益阳市纪委驻市水务局纪检组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资金开展了专项督查。
4.加强水质检测,提高水质达标率。按相关文件要求,市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每年计划抽检2次,每次抽检54个水厂、324个样,今年已在5月份和11月份完成2次抽检,并在9-10月份针对上半年水质抽检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1次水质复检及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全年检测超过390个样。我们结合日常督查情况,将水质检测情况通报印发至县级政府分管领导和县级水务部门,并督导各供水单位实行饮用水水质信息定期公开和水质风险预警制度,有效促进农村饮水水质检测工作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