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下达我州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之一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的目标任务为巩固提升6.4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我局充分认识到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建设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最切身的利益,是群众要求加快解决呼声最高、最迫切的一项水利工作,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是打赢全州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实现小康的根本要求。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州水利局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始终作为全局最重要的工作来推进,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一、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我州重点民生实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涉及泸溪、凤凰、古丈、花垣、保靖、永顺和龙山6个县,总投资16268.56万元,计划兴建176处工程,解决23.5134万农村居民的饮水问题,其中贫困人口6.4805万人。
2018年1—11月,共开工建设176处工程,完工176处,完成投资16268.56万元,巩固提升了6.480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州政府建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也相应建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联系会议制度;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在2018年5月8日召开的全州河长工作会议上,何益群副州长专门就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县市长向州人民政府递交了《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目标责任书》。由州水利局起草的《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已于5月30日出台(州政办发〔2018〕21号),《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水利、卫健、环保、住建和财政部门的职责任务,对水源保护、水质检测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落实任务分解。州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州农饮联〔2018〕1号文明确了州级和6县2018年度重点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和责任人。四是强化工作协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州、县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经常深入到工程现场,督查工程质量与进度,协调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与困难,确保建设顺利进行。
(二)坚持科学设计,注重工作实效。一是坚持科学设计。根据“三化”的要求,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各县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生产实际需要和投资可能,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或建设实施方案。二是注重工作实效。在项目安排上,坚持与精准扶贫工作、美丽湘西相结合,助推群众脱贫步伐。在建设标准上,引导与督促相关县注重规范化、标准化、生态化。
(三)坚持质量标准,加快工程进度。一是规范建设管理。认真落实“五制”管理,坚持质量技术标准,建立三级质量保证体系,杜绝豆腐渣工程。州工管站、质监站多次下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下发检查整改通知。二是强化进度控制。2018年是精准扶贫的攻坚之年,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进度。水利部门作为项目实施责任单位,重任在肩,细化工作计划,对工作进度实行旬调度、月管理,切实推进工程建设进度。三是开展专项督查。5月21日至6月10日,我局由副处以上领导带队赴8县市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专项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督报通报及问题整改清单。
(四)强化资金筹措,严格资金管理。一是强化资金筹措。相关县人民政府采取强有力措施落实地方配套资金,通过整合部门资金3959.36万元、利用政策贷款9084.2万元,落实资金总额为中央下达资金的404%,确保了工程顺利进行。二是严格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监管和审计部门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坚决督促整改到位。
(五)强化建后管理,确保工程长效。一是落实管护主体。依据工程规模分别确定管护主体为县饮水安全管理中心、乡镇人民政府、乡水利服务站、村委会、农民用水户协会。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向工程管护单位进行移交。建立健全工程建后管护制度,积极推行“两部制”水价。龙山县按10元/人标准落实了维修养护经费,并在每个村安排一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专门负责管理该村供水工程,财政每月发放600元工资;凤凰县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同建同治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维修养护。二是落实水源保护。结合推进河长制、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加强与环境保护部门工作衔接,进一步落实农村供水水源保护制度。三是落实水质保障。州水利局于2018年4月24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州水发〔2018〕41号),要求各县市严格按照《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SL689-2013)相关规定,根据供水规模及具体情况建立水质检验制度,配备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对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进行水质检测,做到对所有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全覆盖,并在每年6月20日和11月20日前将丰水期和枯水期的水质检测报告成果报送州水利局,确保供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