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发放标准
自2016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施以来,我市两项补贴发放标准均为50元/人·月。
二、现行标准
2018年,根据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统一安排,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到55元/人·月。
三、完成年度任务情况
截至8月份,张家界市已全部完成提标工作,进度100%。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张家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成立由周远莽同志任组长,张新华、刘国辉、伍琴等同志为副组长,余毅、秦辉映、唐登浩等同志为成员的残疾人两项补贴联合小组。联合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余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合小组负责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工作督查和统筹协调,向社会公布“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监督电话(市民政局0744-8222181,市残联0744-2882000),接受社会的咨询和举报。区县民政、财政、残联也相应成立联合小组,公布本级和上级的监督电话,加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领导、组织、实施和督导。
(二)加强资金保障
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按时发放到位。中央和省财政对全省平均按55元/月的50%给予分档补助,市财政对永定区和武陵源区补齐55%,采取“预拨+结算”的方式下达,各区县不因结算原因影响资金发放。
(三)切实明确责任
民政部门主要职责是做好两项补贴对象审批、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有机衔接。
财政部门主要职责是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两项补贴财政补助资金。
残联组织主要职责是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工作,严把残疾人证发放关,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身份进行审核并及时报送至同级民政部门审定,按月将残疾人异动信息报送同级民政部门备案。
区县民政、财政、残联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两项补贴政策的落实,圆满完成省、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任务。
(四)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清理工作
市民政系统于5月4日召开会议下发《张家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清查工作的通知》。6月14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召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清理认定工作视频会议后,市民政局再次联合市财政局、市残联下发了《关于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清理认定工作的通知》,对省厅提出的新的清理要求再次对补贴人员进行了清理。
(五)加强政策宣传
区县组织了学习培训,全面掌握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精神和内容,正确组织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制作了《张家界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宣传手册》,要求每个乡镇残疾人补贴宣传手册发放不少于2000份,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了解基本申领程序和要求。及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释工作,协助残疾人便捷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作成效
(一)宣传工作扎实到位
全市共出动347人次开展清理认定检查工作,印发158033份宣传单,在79个乡(街道)的1017个村(居)公示栏内公示两项补贴政策和补贴对象信息,确保公示率达到100%。
(二)清理工作成效显著
全市清理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为17856人,清理后享受补贴人数为16974人,新增补贴人数318人;清理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为9655人,清理后享受补贴人数为7715人,新增补贴人数56人。
(三)补贴发放及时足额
8月份,全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17008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7811人。1-8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发放151342人次,累计发放金额828663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累计发放69483人次,累计发放金额3809842元。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各区县均及时发放,市局未收到任何投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