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市委市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坚决贯彻落实残疾人“两补”相关政策,坚持为残疾人谋福利的理念,现将怀化市残疾人“两补”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残疾人“两补”基本情况
1、完善残疾人“两补”制度建设。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54号)要求,结合怀化市市情,认真研究制定了《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怀政办发﹝2016﹞12号),同时,为更好的完成“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55元”省政府重度民生实事考核项目任务,按照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湖南省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民发﹝2018﹞7号)要求,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残联制定了《关于印发〈怀化市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民发﹝2018﹞3号),方案明确了残疾人“两补”工作目标,规范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认定、申报程序和补贴发放,厘清各部门间的职责和责任。
2、加强残疾人“两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成立了“两项补贴”联合小组。联合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由张钧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合小组负责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点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工作督查和统筹协调。向社会公布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省、市两级民政局、残联的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3、加强残疾人“两补”资金保障。要求各县市区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按时发放到位。中央和省财政对全省平均按55元/月的50%给予分档补助,采取“预拨+结算”的方式下达,各县市区不得因结算原因影响资金发放。鹤城区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地方财政承担部分由市财政与鹤城区财政实行“五五分担”。
4、残疾人“两补”提标及发放情况。截至6月25日,我市各县市区残疾人“两补”已经按每人每月55元标准进行计算发放。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发放259973人次,累计发放金额14299485元。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发放182556人次,累计发放金额100413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