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联合执法专业化
推进“多头执法”向“集中执法”转变
永州市冷水滩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河库联合执法工作,全面整合执法主体,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
高标准组建河库管护综合联合执法大队,实现水政综合执法“一支队伍管全部”。配置执法人员20人,设大队长1名、政委1名,大队长由区河长办领导担任,政委由区公安分局正科级实职干部担任,并从公安、检察、法院、环保、畜牧、城管等部门抽调专人定期集中办公。每个派出所所长兼任河库警长,建立互相通报、联席会议和集体决定等相互衔接配合机制,由分管区级领导负责牵头,制定路线图,建立责任表,强力推进河库执法工作。
突出联合执法一体化
推进“权责不清”向“权责统一”转变
针对个别执法部门“有头无脚,看见问题管不了”、“有脚无头,看见问题不便管”,执法沉不到底、管不到边,导致出现管理真空和部门相互扯皮等问题,冷水滩区全面明确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主体地位以及执法权限和范围,按照“监督处罚职能与日常管理职能相对分开”的原则,合理调整划分职能权限,采取部门协同作战执行方式,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案件,做到既有权、可用权、又担责,主体明确、权责统一,解决了“权责不明”的问题,防止了管理“真空”和执法“空白”。通过部门联动、综合执法等有效探索,逐步形成了“水上执法一盘棋,联合执法一体化”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
突出联合执法长效化
推进“监管不力”向“监管到位”转变
坚持以法治思维治理河库污染。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不断强化执法监管,把完善河库监管体系作为河库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涉水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河库监管执法活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各职能部门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加强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侵占河道、污染水质和非法采砂等行为。为防止权力滥用,建立和实施执法责任制、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执法过错问责制以及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制度,增强内部约束力,增强执法透明度,强化法治创建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效解决“监管不力、执行不力”问题。
2017年以来,永州市冷水滩区城区162家养猪场全部整体搬迁,退养栏舍面积41328平方米;城区(禁养区)229处个体养猪场(户)全部关停,关转湘江沿岸畜禽养殖场62家。放干腾空水库82座,消毒82座,所有水库都签订了禁止投肥投料投药养鱼及禁止开办养殖场的补充协议和承诺书。依法关停高污染、高能耗、涉重金属企业19家,查处不合格船只营运和超载现象170次。依法拆解报废僵尸船37艘,依法处置禁采区3条偷采采砂船,设立12块禁采碑,处理尾砂2万余方,成功调解5起因采砂引起的群体阻工事件。全区无一处非法上砂码头和砂场,“全面治水”凸现新成效。全区水质达标率100%,境内省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到Ⅰ、Ⅱ类水标准,出境水质稳定在Ⅱ类水标准以上,省级考核的2个断面水质优良达标率和5个省级水功能区达标率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