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6〕4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市场主体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推动文件落地实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培育具身智能等产业的决策部署,落实制造强省建设工作要求,抢抓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我省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新材料、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基础优势,补齐关键零部件、核心材料、高端算法等环节短板,构建完整智能机器人产业链,推动全省智能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实际,省工信厅会同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等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政策研究起草工作。
起草过程中,省工信厅面向省内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相关市州和行业协会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征求意见稿。按程序征求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意见,完成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规定程序,经省政府审议同意后正式印发。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二、总体考虑
《实施意见》紧紧围绕“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立足湖南先进制造业禀赋,坚持锻长板、补短板、建生态,重点把握三个原则:
一是对标国家战略导向。紧扣国家“人工智能+”行动、具身智能产业培育部署,聚焦工业机器人、特种作业机器人、服务消费机器人三大方向,构建起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整机研发、中试验证、智能制造、场景应用、数据反馈全链条产业体系,服务制造强省建设大局。
二是立足湖南产业根基。充分挖掘我省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新材料、电子信息产业优势,推动传统制造能力向智能机器人产业迁移转化,不搞脱离基础的重复建设;引导各市州立足资源禀赋错位布局,实现区域协同发展。
三是全链条系统施策。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以十大重点工程为总抓手,从企业培育、技术攻关、产业集聚、创新平台、场景开放、产品迭代、算力数据、人才引育、财政金融保障等方面系统设置任务,配套组织保障机制,打通技术、产品、场景、要素各个环节,推动产业整体跃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发展目标、十大重点工程、保障措施三大部分。
(一)发展目标
文件设置分阶段量化发展目标,明确两步走发展路径。到2028年:全省智能机器人产业链营收力争突破1000亿元;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制造工艺和核心零部件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培育5家左右链主企业,打造一批专精特新配套企业。到2030年:全省智能机器人产业链营收力争突破2000亿元,精密传动、高精度感知、运动控制、轻量化合金等核心零部件和关键材料自主配套体系成熟,培育10家左右链主企业,产业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第一梯队。
(二)十大重点工程
这是推动产业发展的核心工作任务,覆盖产业全链条:
1、链主企业培育工程。建立省市联动扶持机制,培育产业链链主企业,推动企业向技术输出、生态运营转型;完善上市服务,支持链主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接国家、省级重大科技攻关任务。
2、优势制造能力转化工程。支持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企业依托精密加工、总装集成能力,拓展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及整机研发;推动电子信息软硬件向伺服、控制器、传感器、算法模型转化;引导省内材料企业开发机器人专用结构材料。
3、产业链闭环工程。编制产业链全景图谱,实施补链强链;攻关关键材料与工艺,实现重点基材自主供给,突破超精密加工等工艺;围绕减速器、伺服关节、机器人芯片、操作系统等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打造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整机品牌。
4、产业集聚提质工程。支持各市州差异化布局,力争打造2个以上省级智能机器人产业集群。长沙重点聚焦智能机器人本体、高端控制器、具身智能算法研发,打造全省智能机器人技术策源地和创新引领极;株洲、湘潭、衡阳重点发展电机电控、精密关节、具身智能通用元器件;其他市州各有侧重、错位发展。
5、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布局重点实验室、创新中心、中试基地等高能级平台;支持校企共建产业学院、公共技术及检验检测平台;依托重大专项、“揭榜挂帅”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完善专利预审维权、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
6、应用场景开放工程。实施“智能机器人+”行动,覆盖制造、医疗、农业、应急、建造等领域;推动政府、国企开放场景,动态发布供需清单,每年支持约20个典型场景;建设机器人综合服务中心,发展租赁、二次开发、维保再制造、数据训练等新业态。
7、创新产品培优工程。每年支持约30款创新产品实现量产迭代;将符合条件产品纳入推广目录,用好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推动首试首用;组建省级机器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立整机、零部件、材料、应用场景全维度标准体系。
8、数据算力支撑工程。构建“数据—算力—算法”协同体系;建设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培育具身智能高质量数据集;设立机器人专属算力池,布局边缘算力节点,形成多层次算力供给;搭建数字孪生仿真测试平台,依托省级平台提供一站式产业服务。
9、人才引进培养工程。动态发布紧缺人才目录,引进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和科创团队;支持高校开设机器人、具身智能等交叉学科;建设产教融合、工程师协同创新、校企实训载体;举办产业赛事,扶持创新人才与项目。
10、财政金融保障工程。统筹各级财政资金,投向技术攻关、平台、场景、人才等领域;发挥金芙蓉基金作用,加快设立规模目标100亿元的未来产业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推广专项信贷,落实各类风险补偿、贴息政策;完善担保、融资租赁、科技保险,构建多元金融保障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是在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立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小组,统筹省级政策,协调解决产业重大问题。二是建立智能机器人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开展产业动态监测。各相关省直部门、各市州强化运行调度与协调服务,常态化研判产业形势。三是用好世界计算大会、中非经贸博览会等平台,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作用,多方合力推进产业发展。
四、文件实施要求
各市州、各相关省直部门要对照文件明确的职责分工,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协同推进十大重点工程落地,抓好政策宣传解读,推动我省智能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

湘公网安备:43010302000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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