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24〕32号),锚定湖南省“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推动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三湘怡养”养老服务体系更趋完善。2025年11月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5〕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起草背景
一是贯彻中央部署,回应现实迫切需求。2024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文件明确提出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贯通协调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构建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发展三方协同机制等三个方面的重要改革任务和保障措施,同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二是立足省情实际,破解瓶颈制约难题。鉴于当前我省老龄化程度持续加重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失能失智老人呈低龄化、快速增长趋势,养老服务供需不匹配、城乡养老资源配置不均衡、专业人才队伍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亟需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养老服务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逐步实现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从“有不有”向“优不优”方向转型升级,从而加快推动我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是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改革工作,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抓紧研究提出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明确了任务和责任。
二、制定过程
一是组建专班,深入调研论证。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成立了文件起草工作专班,赴长沙、岳阳、怀化、郴州等多地开展实地调研,全面了解基层实情和改革需求,确保政策制定契合实际。二是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先后3次组织市州、县市区民政部门、养老机构、专家学者,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座谈研讨,并向14个市州人民政府、35家省直单位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对反馈建议逐条研究吸纳,多轮修改完善文本。三是完成合规审查,达成一致意见。严格履行宏观政策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程序,并就修改较多内容与相关单位深入沟通,最终达成一致,确保文件合法合规、可操作、能落地。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对标国家政策要求,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强化部门协作,共同推动我省养老服务创新改革发展。主要为三个部分,开头部分简要说明文件起草背景和总体要求,正文部分有13条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结尾部分强调组织实施和部门保障等。《实施意见》既对标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又紧密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充分吸纳基层意见,体现湖南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一是改革目标靶向化。针对机构效益不高、人才短缺、政策落地难等突出问题,提出了分类改革、人才激励、多项补贴和优惠等精准解决方案。二是政策创制集约化。《实施意见》作为中长期规划内的一个改革牵头文件,将带动相关行业部门制定出台系列配套政策和举措,形成“1+N”的政策保障体系。三是要素保障体系化。通过完善财税、土地、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构建政策协同、资源整合、科技赋能、监管闭环四位一体的保障支撑体系。四是创新模式差异化。立足各地工作基础、资源禀赋、核心矛盾、实际需求等因素,支持探索医养结合、多代互助、农村互助等特色模式,积极培育“三湘怡养”服务品牌,积极培育“三湘怡养”养老服务品牌。

湘公网安备:43010302000524号

继续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