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解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0-03-02 16:22 【字体: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建立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现予解读。

  一、制订背景

  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2013年3月,我省正式出台《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绿心保护条例》)。2018年7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绿心保护条例》出台以来的实施情况进行审议,形成了《关于检查〈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2018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责任分工方案》(湘政办函〔2018〕90号),明确要求“加快构建绿心地区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一是指导思想。按照体制创新、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共建共享的思路,健全区域性全要素生态补偿机制,构建长株潭绿心地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格局。二是基本原则。生态补偿坚持有效保护、绿色发展,科学界定、合理补偿,远近结合、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基本原则。三是总体目标。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在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初步建成生态绿色保护、产业绿色转型、社会绿色发展的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到2030年,基本建成与绿心地区发展相适应的多元化生态补偿体系,形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格局。

  (二)补偿机制主要内容。一是补偿区域。补偿机制的适用范围为2018年修订的新版《绿心总规》所确定的区域范围。二是补偿内容。主要用于公益林生态补偿、水环境生态补偿、其他生态用地补偿、产业发展转型补偿、生态宜居乡村建设补偿、创新型市场化补偿等六个方面。三是补偿资金的核定。生态补偿分为定额补偿和定项补偿两种方式。定额补偿原则上按照因素法分配,定项补偿原则上按项目法分配。四是补偿资金的来源。按照《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生态补偿资金从六个方面筹集。五是补偿资金的管理。明确长株潭三市及所辖区县要建立健全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实施,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三是加强宣传引导。

  三、主要亮点

  一是明确了“谁补偿”的问题。《实施意见》提出,生态补偿的主体主要为省人民政府和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鼓励企业法人、自然人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积极参与,作为合法市场主体,供给或购买生态产品。省政府统一领导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工作,统筹处理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长株潭三市及所辖县市区人民政府是绿心地区生态补偿工作的地方责任主体,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和补偿办法。

  二是明确了“补偿谁”的问题。《实施意见》提出,生态补偿资金主要用于绿心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提质和与绿心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民生保障、移民安置、乡镇财力补助以及对企业搬迁的适当补助。涵盖了公益林补偿,自然河流、地表水饮用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水资源环境补偿,林地、耕地、园地、草地、湿地、沙地等生态用地补偿,工业企业退出、畜禽退养及污染处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绿色产业发展补偿,乡村环境整治、村民集中居住试点、清洁能源利用、两型综合示范等生态宜居乡村建设补偿。同时,鼓励通过市场化手段完善生态补偿模式,探索绿心地区与周边社区和园区、流域下游与上游实行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产业园区共建等多种补偿方式,实现生态补偿方式的多元化。

  三是明确了“补偿范围”的问题。《实施意见》明确,本补偿机制适用于《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10-2030)(2018年修改)》所确定的绿心区域范围。该范围北至长沙绕城线及浏阳河,西至长潭高速西线,东至浏阳镇头镇,南至湘潭县易俗河镇,总面积约528.32平方公里,具体包括长沙市的坪塘片区、暮云片区、同升片区、跳马片区、柏加-镇头片区等5个片区,湘潭市的九华片区、昭山片区、岳塘片区、湘潭高新片区、易俗河片区等5个片区,以及株洲市的天元片区、白马垄片区、云龙片区、荷塘片区等4个片区。

  四是明确了“怎么补”的问题。《实施意见》明确,生态补偿分为定额补偿和定项补偿两种方式。定额补偿是指在确定绩效考核系数基础上,对绿心地区提供固定额度的补偿资金,原则上按照因素法分配。由省发展改革委和省两型社会建设服务中心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年度考核系数。由省财政厅综合考虑当年的财力情况与补偿需求确定定额补偿资金基数,并根据定额补偿资金基数和考核系数将定额补偿资金拨付给长株潭三市。定项补偿是指绿心地区根据《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10-2030)(2018年修改)》及相关政策要求申报的省级补助资金。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的原则,定项补偿资金从省直有关单位的现有省级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原则上按项目法分配。

信息来源: 湖南省财政厅     责任编辑: 范博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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