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解读《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工作规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9-07-09 11:15 【字体:

  一、制定本文件的理由

  2009年11月2日,国务院《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公布实施。2011年9月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参事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1〕31号)印发实施。2016年8月2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选聘办法》(湘政参发〔2016〕1号)印发实施。《选聘办法》仅对参事聘任工作做了一些原则性规定,进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参事工作的很多方面发生了变化,原有文件已不能满足参事工作发展需要,急需修改完善。

  二、制定本文件的依据

  国务院《政府参事工作条例》。

  三、本文件的主要内容

  本规定共计20条,分别就本规定制定的原则、适用范围及建立市(州)参事工作制度、参事性质、参事聘任原则、参事任职条件、参事任职年龄要求、参事聘任程序、参事编制规模、参事任期、参事履职形式、参事权利、对参事的基本要求、参事离任、参事解聘或辞聘、省政府加强对参事工作领导、参事工作机构的职责、参事人事所在单位的职责、参事的表彰奖励和参事工作机构特约研究员制度等内容进行规定,旨在适应新时代政府参事工作发展要求,规范和加强参事工作管理,保障参事依法履行职责。与2016年8月24日印发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选聘办法》相较,本文件主要增加以下内容:

  1.省政府参事工作机构指导市州人民政府建立参事工作制度,并开展工作。一是落实国务院《政府参事工作条例》第二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参事工作机构,主管本级人员政府的参事工作”的精神。二是市州政府有要求,希望建立参事工作制度,满足决策咨询需要。如长沙市政府2011年就有成立参事室的设想。三是部分省份早有此做法,如云南省在2010年后成立了临沧市、丽江市、德宏州等政府参事室;河北省在2010年后成立了邢台市、保定市政府参事室。四是部分参事在省政府参事文史馆员座谈会上根据履职经验提出“参事工作应向市州延伸”的建议。

  2.适当增加省政府参事规模,拟由50人提高到60人。一是政府决策咨询需求日益增加,我省现有参事规模系上世纪九十年代设定,已难以满足当前参事工作需要。二是借鉴部分省份做法,如湖北省政府有参事65名、广东省政府有参事60名。

  3.规范参事聘任、离任、解聘和辞聘的办理。参事是参事工作的主体,规范参事聘任工作中的推荐、考察、审批、离任、解聘、辞聘等程序,对建设一支结构优化、优势互补的参事队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全国多家省级政府参事室如广东、湖北、云南、江西、江苏等地已先后制定了参事工作规定或参事聘任办法。

  4.参事工作机构可以聘请特约研究员。一是弥补参事队伍专业结构难以覆盖各领域的不足。二是可以为聘任熟悉工作的参事作人才储备。三是国务院(有特约研究员32名)和部分省、市政府参事系统建立了特约研究员制度。

信息来源: 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     责任编辑: 范博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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