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工作,连续16年将农村公路建设列为重点民生实事考核项目。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直有关单位的关心支持下,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狠抓工作落实,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进度顺利。
一、任务完成情况
2019年省重点民生实事任务为:完成提质改造农村公路5000公里、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15000公里。
截至7月底,全省累计完成提质改造农村公路3652公里,为重点民生实事考核目标的73.0%;全省累计完成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11015公里,为重点民生实事考核目标的73.4%,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进展顺利,预计可顺利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明确年度目标,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今年年初,根据省委、省政府下达省重点民生实事考核目标任务,在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上对农村公路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将年度建设目标分解到各市州。市州、县市区再层层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同时,我厅组织召开工作责任落实会,制定了责任分解落实方案,将各项工作分解到部门、单位,责任落实到人。省、市、县逐级落实责任,明确相关责任人,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适应新形势,不断完善规章制度
在出台《湖南省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关于严格规范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的新形势、新情况,今年又制定了《关于严格规范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与管理、建设资金等有关事项。
(三)加强行业指导,全面监督检查
一是开展验收抽查。4月中下旬,组织开展2016年计划内农村公路验收工作的抽查。省按10%的比例抽查,印发检查通报,对不合格的项目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了2次专题调度。二是加强工作调度。建立了月调度机制,厅主要领导每季度调度一次,厅分管领导每月调度一次,督促市州加强建设管理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我厅按照20%的比例对建设项目进行抽查验收,县市区、项目、人员都随机抽取确定,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督促各市州对项目建设资金实施跟踪审计,确保资金合规、有效使用。省、市两级派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实施联动,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
(四)打造阳光工程,主动加强宣传服务
对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七个方面进行全面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打造农村公路建设“阳光工程”。编制《湖南农村公路》《湖南省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工作简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与经验交流,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