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既然党中央对行政执法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请问我省是怎么贯彻落实的呢?
张维杰:在党中央提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20年以前,也就是1996年,我省就出台了省政府第61号令《湖南省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管理办法》,对行政执法人员发放《湖南省行政执法证》,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照每五年一换证的工作惯例,截止到2016年,我省已经集中发放了四轮行政执法证,全省共发放《行政执法证》有18万本左右。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后,省政府法制办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结合实际,适应时代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从制度上防范和减少执法违法,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决定修改省政府61号令,制定省政府令第280号《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从法律制度上落实党中央的要求,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二是结合集中换证的工作需要,改革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方式,首次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的公共法律知识网络化考试,开发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和考试系统。三是决定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的信息化工作,建立全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技术,将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考试报名、集中考试以及资格管理工作予以融合,实现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的查询,引入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信息,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