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杰: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非常感谢广大网友们长期以来对湖南政府法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非常感谢省政府门户网为我们提供交流的平台。今天,我非常有幸能借此机会与大家交流探讨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工作,期待大家能为湖南政府法治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在接下来的时间,我将认真解答广大网友关心关注的问题。
主持人:张维杰副主任,您好!行政执法关键在“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的永恒主题,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所在。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政府建设进入快车道,按下快进键,那么,请您谈谈党中央对于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张维杰:党的十八大开启了法治政府建设的伟大新征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首先就要求“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并进一步要求:“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对行政执法人员从严管理,对执法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是对规范行政执法,打通法治政府建设梗阻的关键措施。众所周知,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国现有法律200多部,行政法规600多部,大部分的法律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的水平也就是决定了法律实施的效果,决定了行政执法水平,决定了人民对政府的满意程度。行政执法人员不同于行政机关内部其他工作人员,直接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更高的水平和素质,特别是需要更高的法律素质,因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从严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是对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建设法治政府高度负责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