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实施办法》相关条款的解读
来信时间 2019-01-09 来信人 李艳
来信内容

  我是一名军龄年满16年的退役士官,今年转业到事业单位未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请问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8〕36号) 的通知文件上相关条款:新进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直接认定的条件 4、工作年限满1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工人、退役军人,可申报工勤技能四级岗位的认定。 请问这条是怎么理解,是在确认等级直接可以定四级吗?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19-01-23
答复部门 省人社厅
答复内容

  你好,你的来信收悉。现将你提的关于《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8]36号)文件第五点中的第4点“工作年限满1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工人、退役军人,可申报工勤技能四级岗位的认定”条款解读如下:

  工作年限就是你参加工作之日起到你申请参加直接认定考核日止的时间,工种就是你目前所从事职业(工种)岗位性质,如需申请工勤技能四级岗位的直接认定(不用参加考核),就必须要满15年以上工龄并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以上,近3年度考核合格。具体就你的情况看,你的军龄(视同工龄)已满15年,但你是否从事一个工种工作满10年以上这里你没有说,今年什么时候转业到地方也没有说,近3年度考核是否合格还得要核查你的人事档案,鉴于以上情况,建议你直接与省人社厅职建处(0731-84900039)联系,然后向你单位人事部门汇报,由贵单位人事部门派专人来衔接此事为妥。

  感谢你对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考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