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偿标准
来信时间 2018-12-28 来信人 黄鹏
来信内容

  请问湖南2018年建档立卡户3人(无房户)自建房政府给予怎么样的补偿标准(或者范围未多少资金到多少资金)?希望省部门帮忙说详细下。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19-01-09
答复部门 省住建厅
答复内容

黄鹏: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现就您的来信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农村危房改造根据农户贫困程度和改造方式实行差异化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永定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制定的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中明确:新建房屋补助标准为“D级危房及无房户新建3人户(含3人户)每户补助3万元;4人户以上每户补助4万元。补助总额不超过建房成本”。经永定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核实,您全家共3口人,纳入2018年危房改造计划,并在《告知函》中告知“新建房屋竣工验收后,视工程量拨付补助资金,最高限额3万元”。目前,您的新建房屋已竣工并通过验收,根据贫困程度和实际工程量,经西溪坪街道办事处审议并报永定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给予补助资金2.8万元,补助资金已打入您父亲(户主)扶贫明白卡账户。

    如果您还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可与永定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沟通,我们将认真做好服务工作。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