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关于抚恤金文件过期问题的咨询及调整时间的建议 | ||
来信时间 | 2018-11-16 | 来信人 | 谭健芬 |
来信内容 | 你好!2013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的《关于调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标准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86号文件已经过期,但未见更新文件对外公布。请尽快下发公布。 另外,抚恤金5年一调整,5年时间社会经济发展以及通货膨胀的变化都非常之大,遗属抚恤金5年一调整着实会与社会实际脱节太大,建议参照社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或者直接比照低保标准发放。 谢谢! |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18-11-20 | ||
答复部门 | 省人社厅 | ||
答复内容 | 您好,来信已阅。首先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湘人社发[2013]86号文件确实已经过期,由于相关文件正呈签中,尚不能及时公布。待省里审批后,我们将及时公布下发。另外,关于抚恤费的调整时间和标准问题,我们会高度重视,将在进一步的调研中广泛听取和认真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科学合理调整。再次谢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