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首页 > 政策速递

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海关 发文日期:2026-03-30 所在行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发布时间:2026-04-02

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2号),海关总署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及说明(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发布)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1-4),并制定了《海关认证企业标准》(详见附件5-7),现予以发布,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第11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海关企业认证标准》说明

  2.《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进出口收发货人)

  3.《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报关企业)

  4.《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单项标准)

  5.《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6.《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报关企业)

  7.《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单项标准)

  海关总署

  2026年3月30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