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2025年“湘产专场”产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人社办发〔2025〕13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助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现将《湖南省2025年“湘产专场”产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
湖南省2025年“湘产专场”产业人才
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中“开展‘一产一策’‘一链一策’专项评审”的规定和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优化拓展‘湘产专场’产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的要求,充分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围绕产业链布局做好企业人才评价选拔,特别强化为民营企业人才提供精准评价服务,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助推我省传统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传统产业:陶瓷产业、湘茶产业、农业种业产业领域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优势产业:智能制造产业、轨道交通等先进制造产业、电力装备配套产业(长株潭)、高分子新材料产业领域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
(三)新兴产业:音视频产业、网络文学、动漫游戏设计等数字文化产业及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域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评审承办机构
(一)陶瓷产业:醴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株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湘茶产业:省茶叶品牌建设促进会、省茶叶学会、湘西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农业种业产业: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智能制造产业:中国(长沙)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长沙经开区园区、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轨道交通等先进制造产业:株洲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株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电力装备配套产业(长株潭):省电力工程企业协会、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高分子新材料产业:株洲市渌口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株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音视频产业: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省数字文化专业人才市场(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九)网络文学专业: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省网络作家协会、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作家协会;
(十)数字文化产业:省数字文化专业人才市场(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长沙市动漫艺术协会、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一)创业指导专业:省数字文化专业人才市场(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马栏山视频文创园、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评审时间安排
(一)2025年7-8月:相关市州、单位、协会学会等承办机构做好开展专场职称评审的准备工作,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相应专场职称申报评审细则。
(二)2025年9-10月:相关市州、单位、协会学会等承办机构分别制定相应专场职称具体评审方案,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发布,按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专场职称评审。
四、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根据我省相关系列(专业)通用申报评审条件,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充分体现企业产业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畅通申报渠道,坚持“干什么、评什么”的市场评价原则,制定专场职称申报评审细化条件,探索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产业人才评价体系。
(一)畅通申报渠道
企业产业专业技术人才应在劳动关系所在单位自愿参加职称评审。民营企业产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专场职称评审,一般由人事代理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申报;实行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的也可由所在地工商联或所在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或由园区、教育就业办(高校毕业生)及民营企业推荐申报。参加专场职称评审的,原则上不参加年度常规职称评审。
(二)适度放宽申报条件
1.不搞论文一刀切。企业产业专业技术人才可用工作实践中的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软课题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开发标准等成果作为其专业代表作,替代论文要求。评审时不得以没有公开发表论文,对企业产业专业技术人才晋升职称实行“一票否决”。
2.不作外语等限制性要求。企业产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时,外语、计算机(数字技术)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学时不作要求,具有相应证书或达到某个水平可在量化评审时予以赋分或加分。
3.放开台阶、年龄限制。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业绩突出、贡献卓著、满足相关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申报职称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
4.特别优秀人才直接申报。特别优秀的行业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等,可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不唯奖项,直接破格申报相应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
(三)严格评价标准
1.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专场职称评审工作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主要衡量标准,重在业内、市场和社会认可,重在对企业产业的实际贡献和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出的创新成效。
2.科学制定评价标准。专场职称评审细则要贴近企业用人需求。各承办机构制定专场职称评审细则时,应依据国家标准条件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等方式,广泛征求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的意见,确保评价标准导向鲜明、客观科学。评价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和省标准。
3.丰富评价方式。各专场职称评审要综合采用考试、评审、答辩、考核认定、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不同组合方式,提高企业产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五、评审要求
专场职称评审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评审质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一)评审流程严格执行相关政策。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及管理、申报材料审核、面试、备案和公示等环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40号令)有关要求进行。评审范围为所限定专业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评审操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专场职称评审按照评审“两分设”模式组织开展,即“报到地点与材料评审地点分设、材料评审地点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地点分设”,严禁通知评委直接到材料评审地点报到,严禁通知申报人员直接到材料评审地点进行面试答辩。
(三)评审纪律严格执行相关要求。评审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评委和工作人员报到后即上交通讯工具,统一交由承办单位纪检部门监督人员保管,严防跑风漏气。评审期间,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离开评审地点,一旦离开,不得再参加当次评审。评议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专场职称评审接受纪检部门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