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湖南省落后产能退出情况的公告
按照《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要求,省工信厅收集了有关部门和市州工信局报送的2024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企业名单,现予以公告。
附件:
(2024年,无利用能耗标准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情况;技术标准同时属于质量标准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情况已进行备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4月3日
层级:省级
发文系统:工信
发文日期:2025-04-03
所在行业:制造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采矿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其他未列明行业
信息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5-04-07
关于2024年湖南省落后产能退出情况的公告
按照《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要求,省工信厅收集了有关部门和市州工信局报送的2024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企业名单,现予以公告。
附件:
(2024年,无利用能耗标准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情况;技术标准同时属于质量标准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情况已进行备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