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行业型服务商和场景型服务商注册备案的通知
各有关服务商:
为汇聚开放、丰富的数字化服务资源,增强企业转型服务能力,高质量完成国家试点工作任务,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已公开遴选出8家综合型服务商,对于未进入综合型服务商的企业及后续意向参与株洲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服务商,须选择行业型服务商或场景型服务商进行注册备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入条件
株洲市行业型服务商和场景型服务商注册备案,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备案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备案主体应具有较深的行业知识积累、较好的工程实施能力,在备案细分行业,具有一项以上适用于所备案行业的“小快轻准”数字化解决方案(产品);
(三)能够积极配合综合型服务商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持续稳定提供高质量服务。
二、备案流程
(一)注册申请
意向申报企业(包括已申报第一批和第二批株洲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但未评审为综合型服务商的企业),需在线(http://124.126.76.75/home/)完成注册,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完善“小快轻准”产品或数字化解决方案信息。申报单位承诺对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备案审核
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个季度(3月、6月、9月、12月)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一次审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服务商进行备案公示。
(三)参与改造
备案通过后,将纳入株洲市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行业型服务商和场景型服务商资源库,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统一组织下,由试点企业进行市场化选择,参与株洲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
三、其他事项
(一)备案变更
行业型服务商和场景型服务商在企业名称、注册地等备案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在平台(http://124.126.76.75/home/)进行更新完善。
(二)退出机制
行业型服务商和场景型服务商退出从事数字化改造相关服务的,须向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告知退出服务事宜,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照相关流程终止其服务资格。
(三)监督管理
凡通过株洲市中小企业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行业型服务商和场景型服务商,在后续参与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过程中,需接受有关部门监督管理。
行业型服务商和场景型服务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且整改不到位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取消其服务商资格。
1.第三方监理对服务商连续2次提出警告,限期拒不进行整改;
2.改造实施效果较差、无法达到验收标准;
3.受到5家以上企业投诉且经调查确定投诉情况属实;
4.与试点企业合作中获得不当经济或商业利益的,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试点企业或其他相关参与方利益;
5.存在其他违反相关行为规范的情况。
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