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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已挂网药品省际价格联动的通知

层级:省级 发文系统:卫健 其他 发文日期:2024-01-19 所在行业:卫生和社区工作 其他未列明行业

关于开展2024年度已挂网药品省际价格联动的通知

湘医保函〔2024〕5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关于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挂网价格,理顺药品价格关系,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年度工作部署,现就开展已挂网药品省际价格联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范围

在我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管理系统”)已挂网药品(含备案采购药品)。

二、联动规则

(一)国家集采药品。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简称“国采”,下同)中选供应我省药品,按国采中选价挂网;国采中选非供应我省药品,按不高于其中选价1.5倍、非主供省份最低有效挂网价(含实际交易价,下同)的低值联动挂网;同通用名同招标剂型其他药品,按不高于该药品全国省级采购平台现行最低有效挂网价挂网,纳入监测目录管理。

(二)联盟集采药品。联盟集采(简称“联采”,含国采接续、省际联盟集采、我省抗菌药物专项集采、株洲市际联盟,下同)中选药品,按不高于中选价且联动外省最低有效挂网价挂网;同通用名同招标剂型其他药品,按不高于该药品全国省级采购平台现行最低有效挂网价挂网,挂网价格偏高的,鼓励企业主动将价格调整至不高于该通用名招标剂型同质量层次最高中选价1.5倍,不同规格、包材按现行差比价规则换算后取低值。

(三)非集采药品。纳入国采、联采以外的非集采药品,按不高于该药品全国省级采购平台现行最低有效挂网价联动挂网。其中属于国家、我省临床必须短缺易短缺药品且同一通用名剂型药品挂网数量不足三家,由生产企业提供该药品全国最低3省现行挂网价格,供医疗机构议价参考,并根据相关政策及挂网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三、联动时间和流程

(一)联动时间:2024年1月22日—31日17:00

(二)联动流程:各相关企业通过招采管理系统“药品招标管理”页面的“动态调整”功能模块发起价格调整,填报新的挂网价格,提交后系统自动执行。本次价格联动不接受企业撤网申请。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药品价格联动后,省医保局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托国家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数据平台对药品挂网价格进行全面梳理,采取分类处置措施,对挂网价格明显偏高的国采、联采非中选药品通过招采管理系统提示纳入重点监控;对未如实填报外省低价在我省实行不公平性高价、歧视性高价药品,经约谈视情况纳入医药招采信用评价或取消在我省的挂网资格。

(二)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本企业药品全国各地挂网及交易价格,特别是对本企业同品不同规格、包装之间最小制剂单位差异进行比对,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如实填报价格信息,避免因虚报、瞒报和未按要求及时调整价格而纳入“失信”名单。

本通知其他未明确的事项按《关于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2号)予以处理。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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