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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 适用对象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支持措施

    长沙市对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落户并在长工作的给予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10万元、博士毕业生3万元、硕士毕业生2万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2万元。

  • 政策依据

    《长沙市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长人才办发〔2022〕9号)
    《湖南省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人才发展若干工作措施》(湘人才发〔2020〕6号)

  • 申请途径

    受理机构:长沙市组织部门

  • 申请材料

    见相关政策文件

  • 主管部门

    长沙市组织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