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支持措施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政策依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5]59号)
申请途径受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办理流程: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关注“湘就业”微信公众号,进入“高校毕业生服务专区一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申报。
2.学校初审。学校通过“湖南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对毕业生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3.人社部门审核及公示。人社部门审核学校递交的申请材料,并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申请人所在学校对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人员信息同步在校内进行公示。
4.资金拨付。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中。
申请材料1.相关困难证明材料;
2.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当地人社部门规定的其它资料。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