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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 适用对象

    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支持措施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第40号)

  • 申请途径

    见相关政策文件

  • 申请材料

    见相关政策文件

  • 主管部门

    财政部门 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