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决定〉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2010-71756 文号:湘办发[2010]22号 统一登记号: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 签署日期: 登记日期: 所属机构: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10-10-11 公开责任部门:

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决定〉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决定》(湘发〔2010〕13号,以下简称《决定》),对全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是进一步开创我省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新局面的纲领性文件。省直各部门要按照《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中各项任务承担单位,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牵头单位应主动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专门研究部署,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制定落实重点工作的具体方案和政策措施,并切实履行职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全面负责,把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处室)和责任人。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统筹协调,在编制“十二五”规划和进行重大工作部署时,切实贯彻《决定》的精神,落实《决定》的决策思想和工作思路,在落实过程中进一步实化、细化和具体化。各市州要积极主动与省直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各项工作。省委督查室和省政府督查室要对实施《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情况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10月11日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 建设的决定》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

  一、加快推进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改革建设

  1.深入推进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按照试验区改革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第二阶段的改革建设,充分利用先行先试政策,着力在示范区和工业园区建设、“两型”产业、城乡统筹、节能减排、生态保护、“两型”生活方式、综合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率先突破,创新体制机制,把试验区建设成为全省转交经济发展方式的示范区、引领区,打造成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并以此带动全省“两型社会”建设。(省发改委、省长株潭“两型”办等负责)

  2.实施试验区第二阶段重点工程。重点实施好“八大工程”:实施“两型”产业振兴工程,构建特色突出、结构优化的“两型”产业体系;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打造以轨道交通为核心的综合交通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特色鲜明、承载力强”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实施节能减排全覆盖工程,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的考核评价体系、行业标准体系、用能标准和设计规范体系;实施湘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为主要目标,以重金属污染治理为重点,加快推进湘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繁荣的湘江生态经济带;实施示范区建设推进工程,在大河西、云龙、昭山、天易、滨湖等五大示范区率先取得突破;实施城乡统筹示范工程,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就业、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实施长株潭公交一体化工程,实现三市公交出行同城同享;实施三网融合工程,实现三市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省长株潭“两型”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有色金属管理局、省国土资源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等负责)

  二、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3.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创意、生物、新能源、信息和节能环保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制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整合市场资源,搭建创新平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到2015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0亿元,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20%。(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农办、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国防科工局等负责)

  4.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着力培育大企业、大产业、大集群、大园区、大品牌,推动传统优势产业高端化、集群化和品牌化发展。认真实施“9+3”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积极推进产业整合型并购重组,重点实施“四千工程”,培育壮大机械、有色等10个千亿产业;形成华菱集团、五矿有色等10个千亿企业或企业集团;发展长沙汽车及零部件、岳阳石油化工等10个千亿产业集群;建设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等10个千亿产业园区。加快发展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业,扶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产业结构。在发展环境、财政支持、融资等方面采取扶持措施,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引导鼓励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路子,为大企业集团协作配套。(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粮食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有色金属管理局等负责)

  5.加快推进自主创新。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各种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大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大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加快建设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一批集研发、设计、制造于一体的科技骨干企业。力争到2015年,全省大中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3%,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以上。选择具有一定优势和基础的关键领域,实施省部战略合作,鼓励和支持各级政府、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基地。建立军民结合的新的科技管理体制,实现军用产品与民用产品研制生产的协调,促进军民科技各环节的有机融合。突出核心技术原始创新,集中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工程,着力突破一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建立一批技术创新基地、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和产业孵化基地。创建国家创新科技园区。(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国防科工局、省知识产权局等负责)

  三、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6.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按照“布局集中、功能紧凑、发展集约、生态友好、合理分工”的要求,加强城镇发展的科学规划,加速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体系。着力打造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增长极,提高经济首位度和辐射带动能力。加快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提质扩容。做大做强区域中心城市,扶持发展省际边界地区中心城市和边贸城镇,突出支持一批发展潜力大、区位条件优越的县(市)发展成为中等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打造一批全国“百强县”,建设一批高品质、功能型、特色型的精品小城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

  7.全面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领域,加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城市公共产品供给,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城市绿地保护和建设,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提升城市文化内涵。加快城镇住宅建设,建立住房市场供应与政府保障房供应相结合的供应体系,加大普通商品房供给力度,加快中小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力度,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经信委、省林业厅、省物价局、省文物局等负责)

  8.统筹城乡发展。以加快新型城镇化带动城乡协调发展。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转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大力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加强城乡规划的管理和协调,加快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形成比较完善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和城乡一体的空间规划管制体系。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合理流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道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逐步使城乡居民均等享有医疗、教育、文化、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镇户籍限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好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和生活问题,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农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文化厅、省人口计生委等负责)

  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9.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运用现代科技和先进生产方式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加强产粮大县、商品粮基地建设,主要依靠复种扩面、技术推广、改良土壤、机械作业、良种良法、防灾保产等手段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600亿斤以上。重点改造提升水稻、畜禽、水果、茶叶、油料、蔬菜、水产、棉麻、竹木、中药材等10大支柱产业。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技术装备水平。深化农村经营制度改革,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推进农业基地化标准化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推行“公司+基地+农户”、“期货+订单”的经营模式。加快完善农业生产、经营、流通等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农村信用担保和农村小额贷款,加快建立农村保险体系。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生态农业,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扩大绿色、有机、无公害等生态农产品生产。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休闲农业、城市农业和外向型农业。(省政府农办、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财政厅、省粮食局、省供销社、省政府金融办等负责)

  10.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坚持用新型工业化带动农业现代化,围绕产业链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重点培育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农户有效对接。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园区,推动农产品加工走园区化、集群化发展路子。加强品牌建设,打造一批在全国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力争到2015年全省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达到7000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0%以上。(省经信委、省政府农办、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粮食局、省工商局等负责)

  11.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坚持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增加农民收入和富裕农民的重要途径。大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力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发展城乡服务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扩大劳务输出,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合理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实施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建设一批农民创业基地和创业园,在信贷、税收、用地等方面实行优惠措施,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健全农民工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体系,继续实施“百万农民培训计划”和“阳光工程”,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能力。(省政府农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负责)

  12.全面提高乡村规划建设水平。以规划为龙头,以村庄整治建设为重点,以农民集中居住为导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强乡村布局规划,按照“适度集聚、节约土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乡村居民点的布局和数量,到2012年底全面完成全省乡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以乡村布局规划为依据,采取鼓励政策措施,推动农村新建改建住房按乡村布局规划进行。抓好村容村貌治理和乡镇集市的环境整治,建设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探索“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集中处理办法,逐步实行城乡垃圾集中处理。引导乡村工业合理布局、规模发展、集中治污。着力解决乡村饮水困难,让农村居民喝上干净的水。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建立农村清洁能源体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政府农办、省水利厅等负责)

  五、加快推进信息化

  13.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按照产业化发展、市场化推动、国际化运作的思路,扶持信息产业龙头企业和重点产业园区。重点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网络经济、消费类终端、新型显示器件等信息产业集群,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突出加强与IT大企业的交流合作,推动国际知名电子企业来湘合作发展信息产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外包、三网融合增值服务、数字内容、物流信息服务等新型信息服务业,构建现代信息服务业体系。打造全国一流的移动电子商务核心平台,建设移动电子商务产业园和中国移动电子商务产品创新基地两大园区,努力实现技术、商业模式、社会协作机制三大创新。(省经信委、省商务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等负责)

  14.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大力发展宽带传输网,提高宽带接入网的覆盖率。加快推进村村通宽带工程,努力提高乡(镇)村互联网接入能力。积极发展下一代网络技术。推进软件产业基地国际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湖南超算中心建设,大力发展云计算。加快建设下一代互联网技术试验与应用创新基地、物联网研发和成果转化基地、下一代互联网设备与软件研发试验基地,加快建设智能电网,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布局。(省经信委牵头)

  15.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强长株潭和11个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推动装备制造等11个传统行业信息化改造。大力实施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推进设计研发信息化、生产过程智能化、生产装备数字化、经营管理网络化。加强节能减排的信息产品研发。到2015年全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综合指数”由目前的0.4提高到0.7。(省经信委牵头)

  16.提高全社会信息化水平。加快人口、法人单位、地理空间等国家基础信息库建设,拓展相关应用服务。加快推进“呼叫中心”、“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等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平台。推进三网融合,加强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加强涉农信息资源整合,以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为内容,打造服务“三农”的综合信息平台,实施农村信息化管理“零公里”基础建设等10大农村农业信息化重点工程。加快建立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政府网上办公、无纸化会议和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整合资源,形成全面覆盖、高效灵敏的社会管理信息网络和社区信息化网络服务平台。(省经信委、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工商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政府农办、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广电局、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省通信管理局等负责)

  六、加快发展第三产业

  17.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发展金融、物流、会展、创意设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到2015年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提高到50%。大力发展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和租赁业,支持和鼓励中央金融机构在湘发挥更大作用,培育壮大地方银行和信用社,探索建立省属金融控股公司,大力引进外部金融机构,加快推进金融创新,健全和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充分利用证券市场,发展各类基金,探索设立场外交易市场(OTC)。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提高金融服务业发展水平,努力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省发改委、省经信委、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湖南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等负责)

  18.全面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和物业服务、社区服务、娱乐休闲、家政服务、养老托幼服务,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快提升商贸流通业,完善业态结构和网点布局,突出发展大型一体化综合购物中心,培育大型高级商贸市场群,推进连锁化农村超市建设。做大做强餐饮业,加快湘菜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旅游、医疗卫生、休闲娱乐、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的优势,增强其对周边省份的吸引力和辐射力。进一步完善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逐步实现国家鼓励类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工业基本同价。(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物价局等负责)

  19.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认真落实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重点培育现代演艺、数字媒体、手机动漫、手机购物、媒体零售、网络游戏等新兴文化业态。发展壮大现代传媒、新闻出版、动漫、文化娱乐业,着力培育新型文化市场主体和健全各类文化市场,促进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塑造湖南文化品牌。扶持湖南广电、中南传媒、华强集团等跨行业、跨地区、跨媒体文化产业集团。加快文化“走出去”步伐,提高文化产业竞争力,力争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保持年均20%以上的增速。(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体育局等负责)

  20.加快发展旅游业。整合旅游资源,加强旅游景点及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复合型转变,旅游产业向规模与质量并重转变,旅游品牌向国际旅游目的地转变,提升旅游产业竞争力。实施旅游精品战略,着力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加强旅游宣传推介,提升旅游营销能力,提高旅游服务水平。推动文化与旅游产业的融合渗透,丰富旅游文化内涵。加强旅游产品开发,构建多层次的旅游发展格局,大力发展红色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把张家界建设成为世界旅游精品。(省旅游局、省文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物价局、省文物局等负责)

  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21.优化提升“3+5”城市群。统筹规划“3+5”城市群的空间格局和目标定位,统一规划跨区域的资源开发、产业布局、设施配套、市场体系等重大问题。打破行政体制障碍,创新合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大力推进城际铁路、机场、长株潭组合港和岳阳港等现代交通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大力推动人口、产业、技术、资本和市场的聚集和融合,放大同城效应。加快长沙、株洲、湘潭、衡阳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力争今后五年,“3+5”城市群经济总量占全省85%以上,城镇化率达到65%,把“3+5”城市群打造成中部乃至全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和现代化生态城市群。(省发改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长株潭“两型”办等负责)

  22.加快湘南开放崛起步伐。重点对接粤港澳和北部湾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提升合作层次和水平,抓住机遇大力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建设综合交通体系,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和现代农业,加强生态保护,把湘南打造成全省对外开放的引领区、产业承接的先导区和新的经济增长极。(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烟草局、省政府农办、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有色金属管理局、省经济技术协作办等负责)

  23.加大大湘西开发扶持力度。着力改善大湘西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发展生态绿色旅游和民族文化旅游,把大湘西建设成全国重要的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带和面向西部的区域商贸物流中心。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库区水淹区、边远山区、林区的扶持。继续将湘西自治州作为全省扶贫攻坚主战场,加强重大项目和优惠政策支持。推进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政府农办、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等负责)

  八、促进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

  24.保持投资合理稳定增长。进一步保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增强投资对结构调整、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消费的带动能力。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积极引导资金投向自主创新、环境保护、改善民生和新农村建设等重点领域。深入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规划实施一大批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民生项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负责)

  25.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扩大住房、汽车消费,加快培育文化、旅游、健身、节庆等消费热点。鼓励发展市场主导、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共同参与的消费信贷。支持建设和发展面向农村市场的流通基础设施和物流配送中心,落实家电、汽车、摩托车、建材下乡和以旧换新等政策。规范流通秩序,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把扩大消费和促进消费方式转变结合起来,正确引导消费结构升级,提倡文明消费、适度消费,反对铺张浪费和奢侈消费。大力倡导节约环保、低碳排放的“两型”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等负责)

  26.在扩大外贸规模的同时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继续扩大外贸规模,做大做强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农产品、烟花爆竹、陶瓷、湘绣等出口拳头产品,强化出口品牌和基地建设,推进贸易便利化,优化外贸市场结构和出口商品结构,重点扩大以承接服务外包为主的服务贸易出口,大力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省商务厅、省国税局、长沙海关等负责)

  九、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7.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以实施节能减排在线监测管理为突破口,深入开展“万家企业节能行动”,逐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提高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水平。积极促进建筑、交通、商业、民用等领域的节能推广。加强清洁生产、低碳技术等节能减排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引进和应用。强化固定资产投资�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龚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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