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开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办事指南 (个体户用)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9-07-20 10:39 【字体:

  一、事项名称:开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二、受理对象:法人、非法人经济组织、自然人

  三、须办证照

  (一)《营业执照》

  (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

  四、申请材料

  除特别说明之外,材料均为一式一份。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提交材料

  1.整合为《开办小餐馆申请书》(个体户用)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5.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6.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属于自有房产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县(区、县级市)政府房产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管委会)或者居(村)委会等机构出具的场所证明。场所证明内容须包含场所的具体地址、权属主体以及出具机构同意该场所用于经营用途的意见。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租赁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提交租赁合同和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宾馆、饭店(酒店)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租赁合同和宾馆、饭店(酒店)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市场铺位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铺位租赁合同和市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军队房地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承租人转租军队房地产的,还应提交军队出租单位同意转租证明。

  (3)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属城镇房屋的,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填写应当标明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经营者(申请人)相片二张。

  (二)食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交材料

  1.生产经营场地设备布局和卫生设施说明(样本见附件3)

  2.工艺流程说明(样本见附件4)

  3.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样本见附件6)

  4.自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后出具的试制食品合格的证明材料(样本见附件8)

  5.产品执行企业标准的提供省级卫健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三)新办企业涉税事项申请(已整合至申请书,无须另行提交材料)

  (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在线申报备案,无需审批)

  说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文物保护单位区域的建设项目,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不纳入“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清单,由申请人依法单独办理。

  五、办结时限

  1、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1个工作日;

  2、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3个工作日

  3、新办企业涉税事项申请:即办事项。

  六、办理层级

  区、县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结果送达

  自核准之日起5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自取、快递送达

  九、咨询电话:

  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0731-12345

  岳麓区政务服务中心:0731-88999975

  天心区政务服务中心:0731-85898114

  芙蓉区政务服务中心:0731-12345

  雨花区政务服务中心:0731-12345

  开福区政务服务中心:0731-84399031/0731-84511135

  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0731-84872380

  望城区政府服务中心:0731-88082180

  浏阳市政务服务中心:0731-83683000

  宁乡市政务服务中心:0731-12345

  十、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731-12345

  网上投诉:0731-12345

  十一、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址:

  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0号(市政府二办公大楼)

  岳麓区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市岳麓区政府(金星北路一段517号)

  天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天心区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政务服务大楼二楼1-16号窗口

  芙蓉区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

  雨花区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政府万家丽中路三段7

  开福区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市开福区政府(芙蓉北路盛世路1号)

  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政务中心二楼

  望城区政府服务中心: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望府路198号雷锋政务超市二楼

  浏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浏阳市白沙东路8号浏阳市民之家三楼F区

  宁乡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市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市民之家二楼F区F152-156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其它: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信息来源: 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      责任编辑: 喻琢
相关阅读

我要开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办事指南 (个体户用)

9414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