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我要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二、申请主体:自然人
三、申请条件:
1. 永兴县参保人员;
2. 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 66 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 〔2009〕 187 号) 附件《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湘人社工字 〔2010〕 7 号),《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 号) 等文件规定人员。
四、申请材料目录:
1. 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即到即办承诺办结时限:即到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七、办理方式:
现场提交:永兴县人民路238 号人社局二楼企业养老保险窗口网络提交:http://www.yxx.gov.cn/
联系电话:0735—5538620
八、办事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