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解读《关于加快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1-10-08 17:27 【字体:

  今年5月21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正式批复同意在我省设立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合作区为“一区三园”,包括岳阳产业园(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湘潭产业园(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郴州产业园(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我省成为全国第五个获批设立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的省份。为更好的建设好湖南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9月1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5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加强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建设是中央推进两岸经贸融合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也是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的两岸经贸交流三大合作平台之一。前期,全国已批复了广西、湖北、四川和江西四省。我省自2019年启动申报工作,经过两年的努力争取,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研究同意湖南设立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批复要求我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贯彻实施措施及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产业合作区的建设。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许达哲批示:“积极推进‘一区三园’建设,促进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和务实交流合作”。省委副书记、省长毛伟明和副省长何报翔批示:“省台办牵头,会同发改、工信、商务及岳阳、湘潭、郴州三市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根据中央文件的要求和省领导的批示精神,省委台办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主要经历了文件起草、研究讨论、意见征求、修改完善和合法性审查阶段。

  二、《实施意见》的意义

  《实施意见》出台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一是促进湘台两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湖南)建设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合作区打造成共享大陆市场,落实中央惠台政策、深化对台交流合作、探索湘台融合发展的重要窗口,在湘台两地产业合作、人员交流、社会融合上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二是推进湖南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台资企业制造技术先进、创新能力强、国际化程度高的优势,积极引导台商台企参与我省“十四五”建设,牢牢抓住双循环新格局、湖南自贸区发展等重大机遇,有效对接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吸引台湾优质产业、核心科技企业和精英人才来湘发展,助力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三是促进两岸经贸交流合作模式创新。充分利用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这一平台,整合两岸经济资源,发挥彼此产业优势,加强与岛内主要行业公会、行业龙头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联系,建立战略合作机制。同时,积极与国内试点省份和沿海台资企业集中区域加强对接,实现合作区建设联动。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特色

  《实施意见》是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目标任务,落实了责任分工,统筹了三个产业园区发展方向,给予了合作区建设必要的政策支持,对于合作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施意见》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实施三个部分。

  一是在总体要求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深入落实中央对台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对标“五好”园区建设要求,以推动湘台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为目标,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深化湘台两地产业合作,推动合作区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合作区内新增台商投资30亿美元,台资企业数量达到300家,台湾前百大企业入驻产业合作区达到20家以上,台资企业产值较2020年翻一番。

  二是在主要任务方面。《实施意见》立足三大产业园发展实际,围绕优化产业布局、加大对台招商、促进创新合作等九个方面制定了加快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建设重点任务。从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政策支持、做好金融服务,为台资企业打通堵点、解决难点、消除痛点,营造产业合作区优良投资环境等方面明确具体的任务和相关措施。

  三是在组织实施方面。为了有效推进合作区的建设和发展,《实施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三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色:一是突出定位。围绕打造惠台政策落实的示范区、打造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区、打造全国新发展格局的示范区、打造推进海峡两岸组织创新的示范区的四个定位,着力建设在全国有特色、有影响的两岸产业合作园区。明确各产业园之间围绕特色产业,推动差异化、协同化、集聚化发展。二是突出服务。围绕台商台企关注的焦点问题做好服务,为园区内台资项目提供更多支持,争取产业政策、资金项目向产业合作区倾斜。三是突出融合。坚持湘台融合发展,为广大在湘台胞特别是台湾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更多舞台,分享发展机遇。加强与台湾科技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方面的融合发展,让台资企业积极融入国内经济大循环。四是突出统筹。建立产业合作区工作协调机制。省委台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商务厅和湘潭、岳阳、郴州三市,根据《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三个园区加强互动互联、互学互鉴、形成推动合作区建设的工作合力。

  湖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信息来源: 湖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责任编辑: 朱格林
相关阅读

湖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解读《关于加快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

20808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