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湘湖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暨中水回用示范工程10KV外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2015年04月02日 字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湘湖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暨中水回用示范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环资[2012]12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国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国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10KV外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湘湖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暨中水回用示范工程10KV外线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车站北路市湘湖污水处理厂内

  2.3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 本项目为提质改造日处理规模14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并建设中水回用系统。本次招标包括10KV外线工程及双回路供电增容改造等,投资约为290万。

  2.4  工期要求:30天(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施工进度满足招标人要求。

  2.5  质量要求:按电业局批复许可实施,达到电力行业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竣工后必须正常供电)。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长沙市湘湖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暨中水回用示范工程10KV外线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4.1项要求。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万元(4万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

  5.2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托管账户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江支行

  托管账号:8001 4347 5320 012

  5.3  注:

  ⑴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湘湖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10KV外线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湘湖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10KV外线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⑵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5年4月22日17:00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⑶开标时须带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和银行进帐单原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4月2日~2015年4月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tb.org)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tb.org)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未按6.1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95016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国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车站北路市湘湖污水处理厂内

  联 系 人:杨兵

  电    话:0731-8228087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17号西雅国际大酒店商务楼12层

  联 系 人:刘浩 

  电    话:0731-84169657

  传    真:0731-84169656

  邮    箱:hnzj@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