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数据局,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省工程系列(大数据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队伍建设,优化专家库结构,提升评审工作质量,根据《湖南省职称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湘人社规〔2025〕2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的有关工作要求,现开展全省工程系列(大数据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推荐范围
重点面向全省从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人工智能、数据科学、网络空间安全、信息通信、数字技术研究与产业应用等相关领域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入库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诚信缺失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活动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三)在本专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具备较强的评审能力;
(四)具有高级(含正高级)职称并受聘3年及以上(计算至2026年5月31日);
(五)身体健康,在职在岗,能统筹出时间完成评审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计算至2026年5月31日)。按要求办理了延迟退休年龄手续的可参与推荐。专业水平特别高,评审工作急需紧缺的,可在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放宽3年(计算至2026年5月31日);
(六)本人自愿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工程系列(大数据工程)职称评审工作,遵守评审纪律、保密规定、回避制度,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数据部门的监督管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或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3.曾被取消专家库专家资格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专业分类
我省工程系列(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分为数据管理与应用、数字化运营与运维、数字咨询与服务、数据安全、系统设计与研发五个专业方向。
四、推荐入库程序
(一)审查推荐。评审专家须由个人申请、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查并将相关材料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填写《湖南省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申请入库人选为市州及以下单位的报市州数据局,申请入库人选为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含所属单位)的报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人事部门。每名人选最多只能被推荐为3个专业的评审专家。
各级数据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主动邀请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和湖南省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员等高层次人才,以及职称评审工作急需紧缺的专家入库。
(二)考核汇总。市州数据局或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人事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汇总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填写《湖南省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花名册》(附件2,以下简称《花名册》),并将《推荐表》《花名册》于2026年6月30日前报省数据局。其中,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请邮寄(仅限邮政EMS)至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8号省政府院内省数据局机关党委(人事处)51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14603178@qq.com。联系人:李惠南,联系电话:0731-89990492。被推荐到不同专业专家库的,《花名册》中应备注“同时推为××系列评审专家”。
各市州数据局要积极主动对接市州人社局,推荐人选审核汇总后,需报市州人社局备案。
(三)遴选入库。由省数据局对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确定推荐入库人选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政治思想可靠、理论功底深厚、技术水平高超、工作经验丰富,特别是工作在一线、业绩突出、业内公认的人员推荐上来,要注重推荐优秀年轻专业技术人才。
(二)批准入库的专家,可参与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评审中要遵守相关规定和保密要求,按照评审工作规程开展工作,按时参加评审工作会议。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
(三)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坚持标准和条件,严格履行审核责任,按期保质完成推荐报送工作。
附件:1.
湖南省工程系列(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
湖南省数据局
2026年6月2日

湘公网安备:43010302000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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