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点子”去哪了

标题 关于规划建设安邵高速潭溪出口的建议
日期 2020-12-12 网名 小石头
内容

新邵县位于湘中腹地,是国家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县。潭溪镇位于新邵县东北边陲,是县内重点贫困乡镇。潭溪镇四面环山,目前主要依靠一条路窄弯急坡陡的县道XJ05与外界连接,交通闭塞,经济十分落后。为改善潭溪镇群众出行条件,早日脱贫致富,建议尽快规划建设安邵高速潭溪出口。

答复部门 省交通运输厅
答复时间 2020-12-16
答复内容

一、安邵高速公路于2016年10月建成通车。目前,在潭溪镇相邻区域内已建成白马、寸石两互通,两互通相距19公里,符合国家规范“互通间距一般不大于30公里”的要求。立足湖南发展实际,我省高速公路2020年底才全部实现各县级中心城市(即县城)30分钟上高速目标,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并不能做到每个乡镇都设置互通。潭溪镇镇中心距白马、寸石互通分别为19公里、24.5公里,分别大概为30分钟、39分钟可上高速,作为乡镇节点应已算较为便捷。 二、自2018年以来,省厅先后收到新邵县潭溪镇部分群众代表来信,要求在安邵高速增设潭溪互通。厅对此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设计单位对增设互通的可行性进行了深入调查和研究,并征求了安邵高速经营管理单位湖南利联安邵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的意见。2018年3月,我厅组织相关部门专程赴新邵县潭溪镇实地调查,并就该事宜召开协调会,形成一致意见后进行了答复。我厅近日再次收到关于增设潭溪互通的来信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开展研究,并征求了有关单位意见。 三、经认真研究,该互通仍不具备近期建设条件。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增设互通仍未达到《关于进一步明确已通车高速公路开通预留互通和新增互通相关事项的通知》(湘交综规规〔2020〕2号)文件规定的开工条件。为确保最大限度发挥高速公路整体效益,切实做到既充分利用现有互通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又合理确定新增互通增设时机,规范我省高速公路新增互通管理,今年1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厅对市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已通车高速公路开通预留互通和新增互通相关事项的通知》(湘交综规规〔2020〕2号)。该文件对增设互通应满足的条件、建设主体、资金筹措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1)根据文件要求,功能上拟增设互通应符合服务于重要工矿区、国家或省级产业园区、港口、机场、铁路枢纽、4A级以上风景区等重要经济节点或县级及以上城市、重要的政治或经济中心更加便捷上下高速公路需要。目前,在潭溪镇增设互通暂不符合功能要求。 2)对照新增互通开通时机相关规定条件,高速公路主线通车年限4年(小于规定5年及以上),前后互通交通量分别为1500pcu/d、1000pcu/d(小于规定的均达到2500pcu/d及以上;或其中一个达到3500pcu/d及以上),路段主线交通量为15728pcu/d(小于规定的20000pcu/d及以上),潭溪互通均不满足开通时机的要求。 二是建设资金暂未落实。按照文件要求开通互通须首先取得所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同意,并按照 “谁申请、谁投资、谁建设”的原则,新增互通原则上由申请开通方承担,具体由申请方与所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协商确定。安邵高速经营管理单位湖南利联安邵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明确表示无力承担增设互通所需建设和运营资金。 综合上述情况,我厅认为,您所提潭溪互通近期尚难实施,待互通建设所需各方面条件具备后,我厅再支持启动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承办责任单位:湖南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