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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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湘政发〔2026〕1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湖南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

  为加快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的通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锚定建设农业强省目标,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总抓手,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五千工程”,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守牢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推动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取得重大进展,在粮食生产、重要农产品供给、农产品加工、农业科技创新、和美乡村建设、农民增收领域走在前列,在县域经济发展、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绿色发展领域奋勇争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贡献力量。

  到2030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取得重要突破,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断提高。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常态化帮扶机制更加完善,农民收入结构不断优化、总量快速增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建设,城乡融合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到2035年,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农业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二、建设更高水平“洞庭粮仓”

  (一)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构建汛旱并防和耕地置换协同推进机制,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动态更新全省耕地种植用途“一张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分类推进撂荒耕地综合利用。到203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372.6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804.12万亩。

  (二)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强化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与田间灌排工程及农田建设衔接配套,实施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行动,健全水源到田间的灌排体系。分类推进平原河网区、丘岗冲垅区、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三)稳定粮食生产

  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推动粮食生产稳面积、提单产、优结构、增效益。在湘北洞庭湖区及湘中湘南传统双季稻优势区实施“早专晚优”轮作,适度扩大旱粮生产;大湘西地区推广高产优质单季水稻生产,合理发展再生稻,建立稻田生态种养功能区。分区域打造省级“看禾选种”平台,新建集中育秧设施400万平方米。巩固提升粮食生产万亩综合示范片,推进水稻单产提升整建制市县建设,推广“六增两控”技术。落实粮食主产区奖补激励制度,推动种粮补贴与种植面积、亩产挂钩,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协同,优化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

  (四)提升粮食加工流通水平

  打造一批大型粮食物流产业园,开展低温绿色储粮标准化试点,完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和仓储设施。建设2000万亩国家储备粮源基地。推动粮食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引导开发营养米、专用米、米糠等新型健康产品。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


  三、协同推进常态化帮扶和农民持续增收

  (一)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

  将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合理确定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和退出标准,做好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完善因灾返贫致贫快速响应机制。构建动态帮扶措施库,分类匹配帮扶对象。完善教育、健康帮扶政策,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加大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科学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稳步提升救助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社会救助对象互认互纳。开展“志智双扶”行动,推进帮扶产业“四个一批”分类发展,发展到户产业。深化“雨露计划+”行动,用好乡村车间、公益性岗位等载体。健全帮扶项目资产分级分类长效管理机制。

  (二)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

  认定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一批防止返贫致贫任务重的村,健全激励约束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大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政策支持,加强与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产业、劳务等方面对口帮扶。开展医疗、教育系统人才“组团式”定点帮扶及工会消费帮扶。持续推进“万企兴万村”和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

  (三)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推广订单生产、技术指导、保底收购等模式,健全产业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数量、增收效益紧密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农户嵌入产业发展全链条。推广“培训+产业+品牌”模式,构建分层分类的高素质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体系。办好农村双创大赛、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加强产业带头人、农业经理人、农创客、“田秀才”、乡村工匠培育。实施偏远地区农民增收行动,完善“一县一策”,推进毗邻市县乡村产业协同、农民就业共促。

  (四)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农旅融合、物业租赁、乡村服务等多元业态。推进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制度改革,鼓励农户通过流转、作价入股、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闲置宅基地、农房及土地经营权等资产资源。探索推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运营机制,严控经营风险。健全省市县乡贯通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实施村级债务化解专项行动,确保全省村级债务控制在合理区间。


  四、构建湖湘特色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一)做强优质畜禽

  以永州市、郴州市、衡阳市、株洲市为优势区,娄底市、邵阳市、怀化市为潜力区,长沙市、湘潭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张家界市和湘西自治州为约束区,有序发展生猪产业。实施优质湘猪工程,打造长株潭肉类精深加工、洞庭湖区肉类外销、湘南粤港澳大湾区肉品供应基地,提升屠宰加工标准化智能化水平。发展湘中、湘南、湘北、长株潭肉禽,湘北、湘南蛋禽,湘中、湘北、湘南水禽,湘中、湘南、湘西草食动物优势产区。实施奶业提升行动,鼓励乳品企业建设自有规模化牧场。发展肉鸽、家蚕、蜜蜂、肉兔、鹌鹑等地方特色养殖与加工。到2030年,力争生猪规模化加工屠宰率达60%,主要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83%。

  (二)做优食用油料

  实施“油瓶子”提升行动,以油菜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油茶生产重点县为主,带动全省大面积均衡增产。拓展油菜的菜、蜜、肥等多元功能。探索“油菜+花生”“油菜+芝麻”等食用油料种植模式。在衡阳市、株洲市、永州市、邵阳市、怀化市,重点推行“油茶+林下经济”等复合经营模式,打造油茶产业集群。支持茶油化妆品、保健品、医药原料等精深加工和茶皂素、茶粕等副产物利用。到2030年,力争主要油料总产量达585万吨。

  (三)做大特色水产

  以环洞庭湖生态渔业产业带为核心,以长株潭都市休闲渔业、湘中南设施渔业为两翼,稳定大宗鱼,调优特色名贵鱼,发展名优鱼类和特种水产。支持洞庭湖区打造稻虾(蟹)融合种养优势区,湘西、湘南丘陵地区发展稻鱼(鳅)融合种养。实施池塘升级改造和尾水治理工程,新建和改造一批工厂化设施渔业养殖场。依法依规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推动传统大中型湖库养殖场生态化、休闲化改造。到2030年,力争水产品总产量达360万吨。

  (四)做精蔬菜水果

  支持环洞庭湖地区提升蔬菜机械化水平,长株潭地区发展设施蔬菜,湘南地区发展外向型蔬菜,湘中地区发展蔬菜精深加工,武陵山和罗霄山脉发展高山蔬菜。推进老旧低效温室大棚改造,加快培育净菜产业,提升发酵菜加工智能化水平。发展干制、预制蔬菜等新业态,扩大大宗、特色珍稀食用菌种植面积。加快建设“赣南—湘南—桂北柑橘带”“鄂西—湘西宽皮柑橘带”国家优势产业带和南岭、雪峰、武陵山脉柑橘优势区,推广促早、延迟栽培模式,扩大加工型柑橘品种规模。推进同纬度地区水果引育繁推一体化中心建设,加快低产低效果园改造。支持水果智能检测、分选、包装,深挖果汁、果酱、果皮等多元产品价值。到2030年,力争蔬菜产量达5958万吨,水果产量达880万吨。

  (五)做响湖南茶叶

  建设武陵、雪峰、南岭、罗霄山脉及环洞庭湖五大茶叶优势产区,形成“一山一特色、一区一主业”空间格局。开展茶树优异种质资源挖掘保护,建设工厂化无性系茶树良种繁育基地和标准化优质茶园基地,提升茶叶加工机械化、数智化、标准化水平。整合“五彩湘茶”品牌资源,构建湘茶品牌协同传播生态圈。提升茶叶深加工综合利用率,加快开发新式茶饮、茶食品、茶保健品、茶日化用品等功能性衍生产品。发展茶文化传播、科普研学、健康养生等新业态。到2030年,力争茶叶总产量达37万吨。

  (六)做新森林食物

  支持武陵—雪峰山片区推广道地品种“林药一体化”模式,南岭—罗霄山片区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布局特色定制药园,环洞庭湖平原区发展“药—渔—游”立体农业。推进国家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建设。挖掘黄精、百合、杜仲、湘莲等药食同源品种潜力,开发药膳预制菜、健康饮品及日化产品。推广森林复合经营模式,支持林药、林菌、林菜、林下浆果种植和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提高核桃、板栗、枣类等经济林效益。推进“以竹代塑、以竹代木、以竹代粮”。到2030年,力争中药材种植面积达550万亩,森林食物产量达1250万吨。


  五、全面升级绿色农产品及食品加工产业链

  (一)推进农业发展绿色转型

  巩固洞庭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成果,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推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健全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防控处置体系。推进化肥、化学农药、兽药减量控害增效,集成推广粪肥规范化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构建秸秆还田、离田“三区一圈”区域布局。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加强农业绿色发展水平监测和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实施农产品碳足迹管理和农业领域碳交易。开展新一轮农业资源调查与区划。

  (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

  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清洗分选、预冷分级、烘干储藏、鲜切预制等产地初加工,商贸流通企业、农产品交易市场布局建设农产品商品化处理中心。实施农产品加工设施设备改造升级行动。招引一批农业产业化优势龙头企业,培育一批行业头部企业。推广“优势主导特色产业—重点县—龙头企业—平台基地”联动发展模式,加快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到2030年,力争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1500家,绿色农产品及食品加工业规上企业营收突破万亿元。

  (三)加快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业

  建立农产品产供销信息共享平台,配套建设规模化优质原料供应基地。依托大型农产品产地市场及物流园区等,建设一批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在县城和重点乡镇建设一批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支持大型零售企业、批发市场等建设农产品产地市场,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规范发展农产品直播带货。

  (四)做优创响湖南农业品牌

  构建以“洞庭香+”平台为统揽、县域精品品牌+企业和产品品牌为支撑的农产品品牌体系。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品牌联盟等方式,整合品牌资源。支持区域公用品牌建立品牌评价体系与授权标准,健全品牌准入、退出和监管机制;定期发布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报告。实施“一品牌一故事”培育和农产品出口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每年举办不少于2场区域品牌推介、产销对接活动。推动品牌农产品进入高端餐饮市场和集体用餐单位。

  (五)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建设一批规模体量大、跨县市区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统筹布局链条完整、联农带农紧密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标准原料基地、集约加工转化的农业产业强镇,产品小而特、业态精而美的专业村。挖掘湖南乡村自然禀赋、文化底蕴,培育农事体验、农业工厂、认养农业等新业态,推动特色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商品。打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办好“味道湖南”美食季、农民丰收节、乡村文化旅游节等活动。

  (六)推动农业“走出去”

  提质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培育农产品出口高质量发展县和优质主体,支持建设农产品销售海外基地、公共海外仓及跨境电商产业园、仓储物流中心,推动农机、种业和技术整体输出。加快建设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实施对非“兴农惠民伙伴行动”。鼓励引进现代农业优质服务,开展新技术合作。



  六、加快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一)发展“院士农业”

  依托湖南农业院士集聚、科研资源富集优势,引导涉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建产学研平台,开展分子育种、生物智能、农用北斗技术、现代农业设施、绿色种养、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力争农业研发投入稳步增长。发展富硒等功能农业,前瞻布局农业合成生物、新能源农机等未来产业。以院士团队为引领,提升科技特派员、科技小院、“三区”科技人才和社会化服务主体等广泛参与的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深化“大农科院”建设,以岳麓山实验室为纽带,推进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和资源整合,实施农业领域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积极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推进前沿技术落地转化与产业化示范。

  (二)打造种业创新高地

  推进种质资源精准鉴定,新改建一批种质资源场、区、库、圃。实施企科联合商业化育种和“揭榜挂帅”项目,选育一批抗病虫草害水稻、优质生猪、高产高抗油菜、耐抗黄龙病柑橘、高蛋白大豆等新品种,支持开展地方特色品种提纯复壮、保护利用。建设长沙国家杂交水稻种业创新基地、国家级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提质省南繁科研育种园,推动水稻制种面积稳定在40万亩以上。推广“县企共建”模式,提质建设畜禽、水产种源繁育基地,打造一批优势制种核心区、综合性种子加工平台。构建育繁推一体化商业化体系,加强新品种权保护。

  (三)打造智能农机产业链发展高地

  支持长沙市打造农机装备研发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娄底市、郴州市、常德市农机装备制造基地。推动工程机械、汽车制造等企业布局农机产业,提质建设一批农机装备产业园区,培育农机“小巨人”企业。加强丘陵山区适用型、智能智慧化农机装备研发应用,分区域、产业、作物、环节打造标志性农机装备应用场景。完善农机农艺融合技术标准体系,同步推进农田宜机化改造、机耕道建设。到2030年,力争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8%。

  (四)提升农业设施化水平

  整县推进老旧低效设施改造,加快推广高效宜机棚型和新型节能建筑材料,升级配套自动调控、智能作业设备。发展现代设施集约化育苗网络,推动设施蔬菜提标扩面,推进林果茶设施栽培关键环节建设,适度发展植物工厂、垂直农场等经营模式。推进生猪集约化智能化养殖场、家禽立体养殖场、奶牛智慧养殖场、肉牛肉羊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场、特色畜禽高效集约养殖场、优质饲草料基地建设。发展陆基工厂化、圆池、集装箱式等循环水渔业养殖,推进池塘生态养殖装备技术及管控系统集成应用。

  (五)因地制宜发展智慧农业

  建设全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构建“北斗遥感+地面物联传感网”监测体系,开发智慧农业公共服务产品,推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互联互通。推广应用智能播种、变量施肥、靶向施药等精准农业技术,打造大田无人化种植、设施环境智能管控等智慧农业应用场景。构建“低空+地面”协同农业生产体系。


  七、全域绘就和美乡村新图景

  (一)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

  强化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对空间布局的统筹,科学确定中心镇、中心村、规划保留村和搬迁撤并村,合理安排建设重点和优先序。完善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村庄规划分类治理体系。发挥乡村振兴示范县引领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以重点村为核心、乡村特色产业为纽带,辐射带动若干位置相邻、功能相近、产业相联的村组团式发展。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二)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

  推动县域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开展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推进毗邻村庄联网路建设,持续排查整治村民自建桥梁安全隐患。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县域统管专业化“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支持具备条件的镇村建设燃气管网,扩大农村充电设施覆盖范围,推动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数智化改造。

  (三)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便利度

  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办好乡镇寄宿制学校和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和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设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三湘怡养”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加强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合理增设村级养老服务站点及助老岗位。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及困境儿童等关爱服务体系。

  (四)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舒适度

  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违规搭挂整治。健全农村厕所社会化管护服务体系,合理配建农村公厕和乡村旅游厕所。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推动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城镇近郊农村延伸。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与分类处置体系,破解垃圾围村问题。推动现代宜居农房建设,加强农村建房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和风貌管控。

  八、健全乡村现代化治理体系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择优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分层培育村社带头人队伍。科学划定农村治理网格,推动与“片组邻”三长制一体化运转。健全涉农项目和集体资金全流程联审联验、公示公开、追溯问责制度,严格农村基层干部管理监督。

  (二)推进乡村“三治”融合

  加强村民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梳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推广积分制管理等治理模式,常态化开展村民说事、民主恳谈、“党小组+屋场”议事活动。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升乡村依法治理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农村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网络诈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管理农村宗族性活动,规范村辅警管理。推进移风易俗,持续整治农村高额彩礼等问题。

  (三)提升乡村智慧治理能力

  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政务服务改革,推动政务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涉农高频事项“一网通办”。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和网络群组,提升“一表通”实效能力,提高干部队伍运用数字化思维方法治理的能力。创新“数字化+”治理机制,推广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治理工具。

  (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

  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加大乡土文艺骨干人才培训和群众文艺团队培育力度,鼓励开展“村BA”、村厨、村播、村晚、村歌等具有农耕农趣农味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统筹推进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湘粤古道、茶马古道、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连片保护利用。


  九、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

  (一)加快县域经济和城乡融合发展

  构建以县城为枢纽、城镇为节点、农村为基地的发展格局,推动空间要素跨城乡合理流动。强化县域综合服务能力,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以湘东湘中片区和人口规模较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城镇化空间大的县市区为主,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健全支持经济大县优先发展体制机制,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构建“一主一特”县域特色产业体系、差异化协同化政策支持体系。到2030年,力争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000亿元的县达4个、超过500亿元的县达27个。

  (二)深化农村投融资机制改革

  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推动财政支农资金从直接补贴向更多采用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转变。用足用好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深化“政银险担基”合作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增加涉农中小主体信贷投放。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等新型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业务。加强财政涉农资金预算绩效智慧管理,强化基层资金兑付和监管能力保障。

  (三)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加强长时间大面积流转土地风险监测预警,推动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农业“标准地”改革,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强化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审批管理,深化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改革,稳慎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推进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完善农垦国有资产资源监管机制。

  (四)发展壮大乡村人才队伍

  鼓励高校及科研院所加快新农科建设,增设智慧农业等前沿专业及农机应用与维护等技术专业,推动涉农专业人才定向培养。推广“科技副总”“产业教授”等模式,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人才双向流动。加强农业农村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建设,健全乡村人才分级分类评价机制。实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推进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和百万青年建功乡村振兴行动。

  (五)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鼓励县级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引导发展“211”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推行“一码通”赋码增信。规范农民合作社管理,支持联合社发展。分区域、分专业梯次建设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引导各类涉农主体、供销合作社拓展社会化服务领域,发展具备全链条托管能力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稳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建设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打造一批“农服超市”。

  (六)提升农业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发展韧性农业,整合农业气象服务平台资源,建设区域农业应急救灾中心,统筹做好应急救灾种子、防汛抗旱机具、重要农资等储备和共享调度。推广“流动供销”服务模式。健全灾毁农田及灌排设施快速修复机制。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推进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推广省级巨灾大棚设施、巨灾高标准农田保险,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健全预赔付和理赔直付机制。排查整治农村沼气、农业机械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


  十、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价体系,合理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做好规划实施情况年度监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及动态调整,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推动规划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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