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份,湖南省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对全省3000名城乡居民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调查显示,我省第四季度消费者信心指数 为128.9,环比(与第三季度比,下同)回落2.6点,仍处于“比较乐观”状态。其中,消费者满意指数为122.9;消费者预期指数为133.0。分城乡看,城镇和农村消费者信心指数分别为129.4和128.2,其中,城镇消费者满意指数和预期指数分别为123.9和133.0,农村消费者满意指数和预期指数分别为121.3和132.9。(见图1)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影响,全省各季度消费者信心指数维持在117-131点,保持高位运行,呈现出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显示出在过去的一年中,湖南消费者对未来保持积极、乐观。
一、关于就业、收入信心和消费意愿
从消费者信心指数的三项构成指数来看,四季度就业信心指数为137.8,收入信心指数为121.4,消费意愿指数为116.4。(见图2)
1.就业信心指数。就业信心指数包含的满意指数和预期指数分别为135.1和140.5。分城乡看,城镇和农村消费者就业信心指数分别为136.2和140.4。
2.收入信心指数。收入信心指数包含的满意指数和预期指数分别为117.4和125.4。分城乡看,城镇和农村消费者收入信心指数分别为123.0 和118.7。
3.居民消费意愿。消费意愿指数分城乡看,城镇和农村消费意愿指数分别为119.4和111.3。
关于未来六个月家庭余钱的主要用途,消费者选择比重最高的是购买商品和服务(包括教育),为54.13%;其次是储蓄,为48.10%;再次是投资理财产品和投资房地产,分别为19.47%和18.00%;另外有13.13%的消费者表示没有余钱。
分城乡看,城镇和农村消费者选择比重最高的均为购买商品和服务(包括教育),分别为57.98%和47.68%;其次是储蓄,分别为51.06%和43.13%;城镇消费者选择投资理财产品和房地产的比例为23.67%和18.78%,农村消费者选择的比例为12.41%和16.70%;另有9.89%的城镇消费者和18.57%的农村消费者表示没有余钱。
二、关于物价预期
对于当前总体物价水平,65.97%的消费者认为“较高”,30.83%认为“合适”,3.03%认为“较低”。其中,农村消费者认为“较高”的比例高出城镇1.0个百分点。(见图3)
对于未来6个月总体物价水平,预期“上涨”、“基本不变”和“下降”的占比分别为45.73%、42.00%和9.80%。其中,城镇消费者预期物价“上涨”的比例高出农村1.5个百分点。(见图4)
三、关于房价预期
对于当前本地区商品房价格,63.83%的消费者认为“较高”,29.90%认为“合适”,2.83%认为“较低”。其中,农村消费者认为“较高”的比例高出城镇6.0个百分点。(见图5)
对于未来6个月本地区商品房价格,24.30% 的消费者预期“上涨”,56.73%预期“基本不变”,14.43%预期“下降”。其中,农村消费者预期“上涨”的比例高出城镇2.8个百分点。(见图6)
四、经济长期向好发展信心大幅提升,城镇居民信心高于农村居民
调查显示,87.60%的消费者对经济长期发展有信心(环比提高11.1个百分点),表示信心不足的比例为10.60%。分城乡来看,城镇居民“有信心”的比例高于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对经济长期向好发展有信心的比例为88.93%,农村居民为85.36%。(见图7)
图7:对经济长期发展的评价
注:消费者信心指数由消费者满意指数和消费者预期指数加权平均取得,其中,满意指数是指消费者对当前就业形势、当前家庭收入情况和购买时机的判断,预期指数是指消费者对未来6个月就业形势和家庭收入情况的预期;同时,就业信心指数由就业满意指数和就业预期指数加权平均取得,收入信心指数由收入满意指数和收入预期指数加权平均取得,消费意愿指数是指消费者对当前购买时机的判断。消费者信心指数及其构成指数的计算方法是,对消费者回答相关问题的选项“非常好”、“比较好”、“不太好”、“很不好”分别赋值2、1、-1、-2,所有指数的取值范围在“0—200”之间。“100”为“乐观”和“悲观”的临界值。当指数大于100时,表明消费者趋于乐观,越接近200乐观程度越高;小于100时,表明消费者趋于悲观,越接近0悲观程度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