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长沙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
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长政发〔2008〕23号)精神,参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29号),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长沙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张剑飞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常务副主任:谢建辉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主 任:张迎龙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谢志迪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晓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文树勋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姚永春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何寄华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扣柱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赵文彬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 军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立湘 市人民政府副巡视员、市交通局局长
李介德 副厅级干部、市公安局局长
唐志浩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刘明理 市长助理
段祥军 长沙警备区参谋长
李德安 武警长沙支队支队长
成 员:孙卫东 市委副秘书长
黄雄姿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
王 振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严凤枝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余冬阳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曾慧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武亮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秋成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罗利克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肖雄飞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汪 娟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李赛辉 湖南银监局副局长
江新建 湖南证监局副局长
张绪风 湖南保监局副局长
文丽霞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刘绪甲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耀频 市农办主任
邹觉西 市编委办主任
周岳云 市发改委主任
赵跃驷 市经委主任
彭 新 市教育局局长
胡石明 市科技局局长
陈鲁青 市建委主任
易 昶 市公安局副局长
贺国谦 市民政局局长
邢之国 市司法局局长
李晓宏 市财政局局长
周庆宪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汪泽秋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邱俊杰 市水利局局长
李增加 市农业局局长
周庆年 市林业局局长
杨兴龙 市商务局局长
曾正国 市卫生局局长
袁志恒 市城管局局长
冯意刚 市规划局局长
黎 建 市环保局局长
魏华松 市体育局局长
李继红 市物价局局长
温建民 市粮食局局长
姚仁智 市民宗局局长
黄吉邦 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谭 勇 市旅游局局长
聂荣富 市畜牧水产局局长
巩 固 市安监局局长
易权吉 市人防办主任
袁义和 市外侨办主任
李国莲 市国资委书记
钱晓刚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陈树中 市台办主任
吴英姿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陈大川 市园林局局长
李晓斌 市金融证券办主任
杜中塔 市会展办主任
易田宏 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陈跃文 市工商局局长
佘曼云 市质监局局长
袁家坤 市食药监局局长
唐亚轩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
王文生 市公安消防支队队长
舒立凡 市农村信用联社主任
喻志珊 市煤监局局长
叶 妙 团市委副书记
唐俊杰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杨新法 长沙电业局局长
郭卫星 市气象局局长
尹大德 市地震局局长
杨小康 市水文局局长
潘建军 市无线电管理处主任
李肃懿 电信长沙分公司总经理
周晓春 移动长沙分公司总经理
熊 昱 联通长沙分公司总经理
李 唐 市邮政局局长
吴荣云 黄花机场公司副总经理
傅 健 广铁集团长沙办事处副主任
曾 涛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办公室副主任
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为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政府办公厅,晏兴辉任办公室主任。
二○○九年七月八日


湘公网安备:43010302000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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