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放权赋权极简审批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2021-440690 文号:湘政发〔2021〕4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21—00001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26-02-07
签署日期:2021-01-08 登记日期:2021-01-08 所属机构:湖南省人民政府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21-01-08 公开责任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放权赋权极简审批的通知

湘政发〔2021〕4号

长沙、岳阳、郴州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把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打造成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排头兵”,集聚高端资源,现就自贸试验区放权赋权、极简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链条放权赋能。围绕投资与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全链条赋予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省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能放全放、急用先放,确保自贸试验区有充分的自主权。对一时用不上、承接没把握、使用频次低的权限暂时不放,确保放权精准、有效。省市相关部门和中央在湘单位要密切跟踪放权工作,切实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用得上、管得好,并根据自贸试验区发展需要,动态调整完善放权事项。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应及时反馈省市放权事项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放权调整需求。

  二、全领域极简审批。紧贴自贸试验区投资与金融领域改革创新、贸易与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非经贸合作新路径新机制探索、国际投资贸易走廊建设,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让市场主体有充分的自由权。自贸试验区实行严格的清单管理,分片区公布极简审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对每个审批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推进场景再造、业务再造、流程再造,实现“一事项一标准、一流程一规范、一审批一指南”。

  三、全覆盖“一件事一次办”。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一件事一次办”专区,围绕企业开办与注销、土地供应、项目建设、国际贸易、跨境电商、报关报检、出口退税、招商引资、招才引智、金融服务等,全周期、全业态梳理推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全面推行“综合窗”“一站式”“一张蓝图”“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多评合一、多验合一”“区域评估”“一业一证”等集成式服务改革;加快“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推动构建长江经济带和粤港澳大湾区沿线自贸试验区材料互认、数据共享、执法互动、结果互用政务服务新生态。

  四、全方位配套改革。大力推行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探索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建立全程“帮代办”机制,强化风险分类监管和联合惩戒,建立健全制度创新容错机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先行先试,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好自贸试验区。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赋予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一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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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放权赋权极简审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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