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医药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6〕5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中医药发展“十五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中医药发展“十五五”规划
为加快中医药振兴发展,根据《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和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和打造中部地区中医药发展高地目标,坚持守正创新,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和特点,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为根本,以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为支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统筹事业、产业及文化协同发展,为“十五五”时期健康湖南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有力支撑。
到2030年,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防治重大疾病取得重要成效,对居民健康水平贡献度大幅提高,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显著优化,产业发展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湖湘中医药文化影响力持续提升,对外开放合作更加深入,中医药传承创新迈向更高发展水平,实现人人享有中医药服务。

二、优化中医药资源布局
(一)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合理调控省级中医医院建设规模,强化功能定位与服务特色。争创国家中医医学中心、中医优势专科中心。加强地市级中医医院建设,发挥上下联动骨干作用,建设一批省级中医医学中心。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在县办中医医院全覆盖基础上,使其普遍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二)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优建强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在县域中医医疗、急诊急救、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健康宣教等方面龙头作用更加彰显。持续推进中医馆、中医阁建设。持续开展巡回医疗、健康帮扶,组织名老中医药专家下基层。探索银龄中医药人才服务模式,鼓励退休中医药人员到基层服务。
(三)补齐重点人群特殊科室设置短板。加强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儿科建设。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普遍设置老年病科,强化适老化改造。推动中医医院设置心理门诊、睡眠门诊,开展中医药防治精神心理疾病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护理机构和安宁疗护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三、提升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
(一)提升中医临床诊疗能力。建设国家级和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学科)群,持续深化内涵建设。强化优势专科(学科)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推动全省中医医院临床诊疗能力整体提升。围绕心脑血管病、代谢性疾病、呼吸性疾病及骨伤、肛肠、针灸、肿瘤、妇科等中医优势病种,优化完善中医诊疗方案,筛选推广一批中医适宜技术,转化应用一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加强各级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
(二)提升中医医院应急救治能力。推动各级中医医院有序纳入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加强中医医院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及胸痛、卒中、创伤中心建设。强化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培训演练和能力建设,更好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突发事件中的应急救治作用。支持高水平中医医院建设中医经典病房,探索开展急危重症、复杂疑难病中医主导诊疗。推动中医医院规范建设感染性疾病科,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医医院开设传染病病区。
(三)提升中医药康复护理和康养服务能力。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扩大基层中医药康复服务供给。聚焦多发慢性病、地方病制定推广一批中医康复方案、技术规范、康复器具。加强中医特色护理能力建设,推动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开设中医护理门诊,支持中医医院开展免陪照护服务。支持医疗资源富余的中医医院加强老年护理和康复功能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加强老年痴呆、肌少症中医药防治体系建设。
(四)提升中药药事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中医医院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优化中药饮片临方炮制和加工服务。强化中药处方点评。鼓励开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委托配制和调剂等。发展智慧药房和集中代煎代配业务。
(五)发挥中医治未病和促健康优势。规范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提升治未病服务能力。将健康体重管理纳入治未病服务。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中医药干预工作。开展眼健康、脑健康、骨健康、心理健康等中医药特色防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医药健康宣传教育,推动中医药服务深度融入“三减三健”、人均预期寿命提升等全民健康促进行动。深入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丰富家庭医生签约中的中医药内涵。

四、打造中西医结合发展样板
深入推进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建设,构建中西医协同专科(专病)网络,形成特色鲜明的中西医结合服务模式。实施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能力提升行动,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建设、中药房设置和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鼓励建设中西医结合专科群,发展中西医协同科室,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推动综合医院建立科室间、院间、医联体内中西医协作机制,完善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将中医药服务深度融入诊疗全过程。提升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医疗质量。围绕老年病、肿瘤等重大疑难疾病持续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制定和推广中西医结合临床诊疗方案。

五、构建高质量中医药人才引育支撑体系
(一)提高中医药教育质量。提升中医药高等院校中医药相关专业招生占比,增加中医药经典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分比重。鼓励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专业。支持湖南中医药大学加快“双一流”建设,推动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动态调整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提升培训质量。坚持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总结推广院校—师承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规范中医药继续教育。
(二)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参与国家中医药岐黄人才计划,省芙蓉计划卫生健康领军人才、青年人才项目等。优化中医药人力资源配置,壮大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队伍。持续推进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免费培养、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训等基层卫生人才项目。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强化西医学习中医工作。加强少数民族医药从业人员培训。加大中医药产业化、国际化、数智化等方面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
(三)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与使用机制。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开展省级名中医评选表彰工作,支持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参加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参加乡村医生等级评定。畅通中医药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交流通道。

六、加强中医药传承与科技创新
(一)加强基础研究与活态传承。加强湖湘中医药原创理论科学阐释与重大疾病机制解析,推进古籍经典数智化挖掘及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强化湖湘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的活态传承,支持湖湘中医药学术流派传承发展。收集、挖掘和整理散落在基层、民间的中医药传统知识。支持土家医、侗医、苗医、瑶医等少数民族医药发展,挖掘研究少数民族地区特色医药,推广少数民族医药特色疗法、技术、制剂。建设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
(二)建设高水平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好用好国家中药材种质资源库。鼓励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与全国重点实验室开展联合共建。争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药局重点实验室等。依托国家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项目,建设省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中心。加强芙蓉实验室中医药精准医学研究部、中药制剂关键技术研发平台等研究基地建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企业建立联合研发平台。
(三)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重点突破。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开展有组织科研,实施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聚焦重大疑难疾病、新发突发传染病、常见多发病等开展高质量中医临床评价研究。加快中药全链条创新,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名医验方等转化研究及中药新药创制和二次开发。推动多学科交叉创新,开发中医药器械、装备等。健全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转化机制,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七、夯实中药材产业发展基础
(一)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利用。推进国家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建设,加快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保存、鉴定评价与利用研究,建设道地药材种质资源保存圃和种质资源库信息化体系。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建设道地药材种质资源保存圃。开展中药材种质资源普查,建立中药资源调查监测、中医药产业统计机制。推进药用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繁育及替代品研究。
(二)加快中药材现代种业体系建设。推进中药材新品种选育、授权和保护,依法依规开展中药材品种登记与推广,加强中药材种子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构建中药材种子保护、繁育、推广的规范化体系,支持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提升良种使用率。
(三)推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加强中药材种植(含养殖,下同)与国土空间规划、气候资源区划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的衔接。开展中药材重点品种种植适宜性评价,将中药材种植基地纳入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动态管理。加强中药材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防御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中药材主产区建设气象观测站,构建中药材气候品质评价体系。发布道地药材种植区域推荐指南,制定湖南省道地药材种植技术规范及林下中药材种植指南。推进省级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实施农业(中药材)产业融合项目。建设一批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基地及“定制药园”,推进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提质扩面。
(四)推动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扩大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品种目录,制定道地药材产地趁鲜加工技术规范。鼓励中药企业在道地药材主产区配套建设共享产地加工基地和产地仓,实现趁鲜加工、集中仓储、全程追溯与标准管控一体化发展。

八、培育现代中医药产业集群
(一)加快中医药工业培优育强。积极培育中医药工业“链主”企业,组建产业创新联合体,培育一批有竞争优势的龙头骨干企业和上市企业。创新中药提取物生产管理与应用。培育中药制造领域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建设卓越级智能工厂、先进级智能工厂及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推动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廉桥医药工业科技园、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中医药产业集群建设。
(二)实施中医药产业品牌战略。加强“湘九味”中药材品牌建设。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道地药材品牌保护。制定中药大品种品牌培育计划,在中药创新药等领域培育新字号品牌,培育一批中医药领域的国家级、省级消费名品。加强中药老字号企业文化传承和品牌建设,打造“湘中药”品牌。
(三)强化中药生产质量管控。推广中药材绿色生产模式,加强化肥等中药材种植投入品管理。推进中药材、中药饮片分级管理与评价。探索建设覆盖中药材、饮片、中成药的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支持建设第三方中药质量检测公共平台。优化廉桥等中药材专业市场及大宗中药材产地交易环境,加快现代化产地仓与高效物流网络构建。鼓励中药企业参与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评选。

(四)拓展中医药融合新业态。鼓励社会资本加大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投入。支持中医药膳产业发展,定期举办全省药膳大赛,构建湖湘药膳发展体系,打造“湘药膳”品牌。支持市、县举办中医药产业博览会,打造更多中医药应用场景。开展国产复方配伍保健食品备案管理试点,开发一批以湘产道地药材为主要原料的药食同源产品,支持具有传统食用习惯的中药材品种进入食药物质目录或新食品原料目录,开展食药物质健康声称试点。依托大张家界国际旅游区、南岳等旅游目的地,优化中医药健康旅游路线,打造一批中医药康养文旅综合体。大力推广马王堆导引术等特色健身气功,普及中医养生保健方法。

九、推动中医药文化弘扬与开放发展
(一)加强湖湘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弘扬。加强仲景文化、马王堆中医药文化等湖湘中医药特色文化资源挖掘整理。持续加强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支持建设湖南省中医药博物馆、省中医药文化资源数据库。建优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挖掘革命历史中的中医药故事,宣传推广中医药文化地标。加强中医医院文化建设。持续开展中医药系列新媒体宣传、中医药文化服务月等活动,开发一批文创精品力作。
(二)深化传统医药交流互鉴。高质量建设中医药海外中心。支持中医药国际医疗服务。开展中医药类国际培训班。积极选派中医医师参与援外医疗任务。发挥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中医药)作用,共建国际联合实验室,积极参与“新时代神农尝百草”行动。实施湘药国际品牌计划,支持中药企业在海外建设种植基地,推动湘中药海外注册。推进中非经贸博览会及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传统医药高质量发展。推动湖湘中医药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

十、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
(一)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中医医院改革,深入推广三明医改中医药传承创新经验做法。加快推进编制动态调整机制落地,完善公立中医医院运行保障机制。推进公立中医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探索协议工资、目标年薪等形式。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中优先调整疗效确切、中医特色优势明显的中医诊疗项目。探索建立按病组(DRG)、病种分值(DIP)付费下中医药激励机制。提高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的总额预算,优化结余留用政策。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提升中医优势病种的病组权重与分值,支持邵阳市开展国家级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改革工作,探索推广经验。试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全省医联体、专科联盟、专科集群内调剂使用。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推行中医治未病等中医药特色健康保险产品。
(二)加速中医药数智化赋能。积极推动中医药融入“三医一张网”,建立智能综合管理平台,加强中医药综合统计体系建设。建设一批高水平智慧中医医院,探索建立省市县医疗机构协同、中医处方共享、数据互联互通的服务系统。加快中医药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扩大中医智能辅助诊疗、中药智能调配等技术在基层应用。加强中医药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促进中医药数据安全合规、高效流通利用。

(三)深化改革示范试点建设。创建一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持续推进岳阳市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邵阳市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市,推动更多地市纳入国家改革试点,打造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样板。
(四)强化中医药标准化引领。发挥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建设省级中医药标准研究平台,完善中医药标准研究体系,系统开展中医药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积极参与中医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研究。加强国家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建设,争创国家中医药标准化研究转化中心。加强中医药标准宣传、培训与推广应用工作。
(五)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强对中医医疗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中医医疗广告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加强依法执业,持续加强对开展中医医疗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督。加大重大案件督办力度,有效防范化解中医药领域相关重大风险。推进中医药监督执法实训基地建设,加强中医药监督执法骨干培养培训,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

十一、强化组织实施
加强党对中医药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工作机制。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政策,统筹用好金芙蓉投资基金大健康产业子基金等政府投资资金,创新“政府+保险+企业”合作模式,建立多元筹资机制。统筹优化并促进中医药产业布局与国土空间格局协调统一。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制,适时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营造规划实施良好社会氛围。


湘公网安备:43010302000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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