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6年第1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的规定,经研究,《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6号)自2016年6月1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5月25日
分送: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局内各单位。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承办 办公室2016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