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解读《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6-05-26 09:28 【字体: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6〕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湖南省省长质量奖是经党中央批准,由省人民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为规范省长质量奖管理工作,省政府2010年首次出台《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2021年先后进行了两次修订。截至目前,省长质量奖已完成8届评选表彰工作,共评选出82个组织和个人,在全省营造了“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根据《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湖南省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省长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实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管理办法》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奖项设置、组织架构、受理程序和评审标准等制度设计,为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提供质量支撑。

  二、修订过程

  本次修订征求了质量强省厅际联席会议和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42个成员单位、省委金融办、14个市州人民政府的意见,共收集反馈意见17条,采纳12条,不予采纳情况已和意见提出单位达成一致。并对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科技创新一致性审查、就业政策一致性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舆情风险评估、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等审查,文件内容符合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原《管理办法》共十章四十四条,修订后原第八章(异议处理)的条款并入第五章(评审程序),调整后为九章四十四条,主要修订内容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评选导向更加鲜明。省长质量奖评选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兼顾区域与行业合理分布,对质量安全风险较高、舆情易发多发的行业实行从严评审。

  二是组织领导更加清晰。经省长授权,设立评审委员会,明确评委会主任由分管质量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厘清“评委会”“评委会办公室”“评审组”的职责。

  三是奖项设置更加科学。按照中央批复要求,明确了活动周期、奖励名额、奖金等事项;明确获得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可以继续申报,但同一质量管理模式、制度、方法不再重复评为提名奖。

  四是申报主体更加多元。从过去的国有、民营经济领域拓宽到外资领域,鼓励更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

  五是评审程序更加完善。在现场评审中增加陈述答辩环节,体现科学性;在确定获奖建议名单前,增加省政府审核、审定环节,体现权威性;在征求意见部门中增加了金融监管部门,体现全面性。

  六是配套政策更加明确。鼓励各级各部门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构建“评育结合、以评促建”的长效机制,推动从单一表彰向全周期质量生态培育升级。

信息来源: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 唐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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