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解读《关于落实优先发展战略 进一步推动全省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2-12-26 16:51 【字体:

  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落实优先发展战略 进一步推动全省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2〕6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加快推动《指导意见》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和重大民生工程。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城市人民政府的重视推动下,我们贯彻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多措并举,推动全省城市公交行业平稳有序发展,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公共汽电车32903辆,完成年度客运量22.74亿人次、日均623万人次,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三湘群众便捷出行,基本实现“便捷、安全、舒适、经济、绿色、共享”发展目标。其中,交通一卡通率先实现全国互联互通,公交车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和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全部配备,未发生公交车坠水、燃烧、爆炸等治安案件和3人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城市公交实现空调车全覆盖,低票价惠民政策和老人、军人、学生等特殊群体优免政策全面落实,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95.9%、居全国首位,城乡客运一体化创建县达到55个、覆盖面达45%,群众“出门硬化路、抬脚上公交”。

  受国家油补政策调整、出行方式变化特别是疫情影响,我省公交行业发展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一是公交企业普遍亏损,14个市州公交企业均处于亏损状态。二是从业环境有待改善,驾驶员缺口较大、年龄偏大,工作时间较长,待遇一般,队伍不稳。三是配套设施严重不足,公交场站用地不足,充电桩设施配备不到位。四是服务水平亟待提升,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意识有待增强,违章驾驶时有发生。五是安全维稳压力较大,公交行业收入和成本倒挂,企业经营困难,部分地区先后出现公交停运罢运苗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实现我省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人民满意为目标,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可承受、财政可承担、企业可承载”的高品质、高效能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服务人民群众便捷出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安全和谐;政府主导、公益定位;规划引导、科学衔接;创新驱动、绿色低碳。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建成6个以上国家“公交都市”,积极创建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城市公交出行分担率平均达到24%以上(长株潭地区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28%以上),首末站发车准点率达到95%以上,城市轨道交通营运里程达到280公里以上,快速公交BRT营运里程达到180公里以上,公交专用道里程达到800公里以上,安全可靠、经济适用、便捷高效、舒适文明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二)主要措施。一是严格市场准入退出。二是加强运营服务考核。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票价票制体系。四是强化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五是落实规划优先、建设优先政策。六是落实土地供应优先政策。七是落实路权保障优先政策。八是落实财税扶持优先政策。九是建设平安公共交通工程。十是建设文明公共交通工程。十一是建设品质公共交通工程。十二是建设绿色公共交通工程。十三是建设智慧公共交通工程。

  三、保障条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省级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工作机制,在城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协同配合工作责任,全面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是健全法规政策推动制定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执行票价听证制度,不断优化城市交通结构,提升公共交通出行比例。

  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将市、县政府对城市公交实施成本规制和服务质量考评奖励等情况纳入考核。每年各城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要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书面报告本地区上年度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情况。

信息来源: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责任编辑: 周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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