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拟立法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5-11-28 07:26 【字体:

  11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办法(草案)》。办法草案明确,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协调联络机制。

  今年9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为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省司法厅负责同志介绍,为确保我省地方立法与法律、行政法规协调一致,解决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健全、保障措施不完善等突出问题,有必要制定本办法。

  办法草案共18条,着力构建大法治宣传教育格局,细化了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年度计划,以及普法责任清单等工作作了要求。

  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和需求,办法草案明确精准化法治宣传教育措施,将学法、考法与任职、交流、考核直接挂钩,明确公务员录用、招聘、选聘应当增加法律知识比重,并将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学法考试情况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办法草案还要求针对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制定并实施差异化法治宣传教育措施,如对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劳动权益保护、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劳动纠纷预防和化解等法治宣传教育。

  办法草案还对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壮大社会普法力量等工作作了规定,同时明确我省2011年颁布实施的《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将于该办法施行后废止。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进一步厘清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工作之间的关系,做好与上位法之间的衔接,提升法规针对性。建立法治宣传教育量化评价评估指标体系,将重点群体法治知晓率、普法活动参与率、矛盾纠纷依法化解率等可量化指标纳入考核评价。

  (文/郭宸)

信息来源: 湖南日报      责任编辑: 喻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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