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互联网+发票有奖”举行第十期二次开奖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0-12-11 07:46 【字体:

  ●766人凭发票获176万元奖金

  ●2021年1月进行第三次开奖,单个奖金达50万元

  12月10日,湖南省“互联网+发票有奖”举办了第十期二次开奖活动,766名消费者共获得176万元奖金。

  我省自2020年1月开始举行“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除购买不动产以外,任何消费者在我省消费100元及以上,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就能得到三次获奖机会。其中,每个自然月结束后第10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定期进行二次开奖。此次开奖共产生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二等奖10名,单个奖金2万元;三等奖755名,单个奖金2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提醒,消费者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购买方名称不能填开为“个人”,必须填写自己真实姓名才能参与开奖。已参与开奖活动的消费者可通过“湖南税务”支付宝生活号、“湖南税务”“湖南财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看自己是否中奖,中奖者必须于2021年2月1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省内任一县级税务局的征管部门兑奖。

  不论已经中奖与否,消费者可继续保留发票,我省将在2021年1月对2020年内成功参与过二次开奖且三次开奖现场开奖前未作废、未冲红的发票进行第三次开奖,届时将随机抽出10个奖项,单个奖金高达50万元。

  (文/彭雅惠)

信息来源: 湖南日报      责任编辑: 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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