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湖南省建设全域旅游基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今年以来工作情况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9-09-11 15:28 【字体:

  今年以来,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和文化和旅游部的工作安排,认真落实《湖南省建设全域旅游基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面加快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全力推进我省全域旅游发展,推动我省文旅深度融合和文旅游事业、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精心做好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初评验收和推荐工作

  今年以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启动了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我省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切实抓好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为高质量完成我省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成立湖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副厅长禹新荣,党组副书记、厅长陈献春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分管副厅长郭固权同志任执行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资源开发与全域旅游推进处,并成立专家评审组,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明确标准,严格验收程序。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19]32号)要求,印发了《关于开展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初评和推荐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我省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初评验收工作的要求和时间安排;转发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手册》,明确了初评验收程序和标准;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邀请《标准》起草者之一的马晓龙教授,为各创建单位和参与验收的专家解读《标准》、《办法》等系列文件;组织省内10名文化和旅游业内专家,对望城区、南岳区、韶山市、新宁县、平江县、武陵源区、资兴市、通道县、凤凰县9个创建单位的申报资料进行了会议审核;由厅领导带队,评审专家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分成5组对9个创建单位进行明察暗访。

  三、创新方法,以创促建促发展。为加强各创建单位的交流与学习,充分吸取各兄弟单位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提升我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水平,遴选出能真正代表湖南水平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增加现场陈述环节。各创建单位高度重视,均派出党委或政府领导带队,分管领导以及各创建单位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共五人参加现场陈述,个别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同时参加,市长做陈述、书记来答辩。在厅党组的统一部署下,经过评审专家认真细致、客观公正的工作,综合资料审核、现场检查(明察暗访)、现场陈述的情况,得出我省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综合排序。初评验收结果报省政府同意后,我们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了韶山市、武陵源区、南岳区3个创建单位申请认定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厅主要领导带队,专程赴文化和旅游部汇报了我省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初评验收工作情况。

  二、全力抓好首批湖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验收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将“建设以‘锦绣潇湘’为品牌的全域旅游基地”写入报告,特别是《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旅发〔2017〕79号)出台后,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省文化和旅游厅也出台了《《湖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做好首批湖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启动了首批湖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工作,并计划今年验收15家左右。

  一是明确了验收标准。2018年12月,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湖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细则>指标体系》,分为规划统筹、要素体系、公共服务、资源环境、优质服务、品牌营销、体制机制、政策保障共八大项1100分。2019年3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分为体制机制、政策保障、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秩序与安全、资源与环境、品牌影响、创新示范、扣分事项共九大项1200分。为更好地按照国家标准,推进我省全域旅游工作,使湖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与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无缝对接,根据厅党组会议决定,我省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工作采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二是明确了验收时间、对象和基本条件。

  首批湖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时间为今年8-10月,验收对象为已开展创建工作一年以上的县级创建单位、市级创建单位所辖县市区。基本条件为:(一)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重大旅游投诉、旅游负面舆情、旅游市场失信等市场秩序问题;(二)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三)“厕所革命”达标;(四)具有不少于1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或省级以上(含省级)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或具有2个以上国家3A级旅游景区;(五)市州初评验收在900分以上。

  三是明确了验收流程。(一)自愿申报。由创建单位人民政府(含省政府批复同意的管理区、度假区)向所属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提交申请报告、不少于一年的创建工作专题汇报文字材料和工作视频,以及《标准》中要求的打分材料,并出具《申报单位承诺书》。已提交过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申报资料的单位,不重复上报申报材料。(二)市州审核。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所辖创建单位提交的材料,按照本方案中明确的基本条件、整体要求和《标准》要求,认真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每个市州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2家申请省级验收。(三)省级验收。领导小组按照会议审核、明察暗访、现场陈述的程序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资料审核:通过查阅资料、观看视频等方式,重点对创建单位的基本条件、整体要求和《标准》要求的内容进行审核,依据并形成初步意见。明查:由厅领导带队,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原始资料、现场观察、提问交谈等方式,重点对体制机制、规划统筹、品牌影响、政策保障等《指标体系》所要求的内容进行明察。暗访:暗访组由专家组成,自行安排行程和线路,重点对要素体系、优质服务、共公服务、资源环境等《指标体系》所要求的内容进行暗访。现场陈述:按初评得分高低顺序组织,由创建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现场陈述。(四)公示。对通过验收的创建单位,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内无重大异议或重大投诉的通过公示,若出现重大异议或重大投诉等情况,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五)认定授牌。对通过公示的创建单位,经报省政府批准同意,命名为“湖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由省文化和旅游厅颁发证书和标牌。(六)监督管理。专家评审组对获得“湖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称号的单位,出具书面整改意见,各单位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并于3个月之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上报整改情况。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复核工作,原则上每三年复核一次。

  四、明确了成果运用。(一)重点支持扶持。对获得“湖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称号的单位,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同时,在资金、政策等方面重点支持扶持。(二)召开湖南省全域旅游工作会议。以“湖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授牌为契机,召开湖南省全域旅游工作会议,邀请省政府领导出席,相关省直相关部门参加,文化和旅游业内专家授课,进一步统一思想、找准方法、形成合力,加快 “以‘锦绣潇湘’为品牌的全域旅游基地” 建设步伐。(三)开展全域旅游工作专题推广活动。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以获得“湖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称号的单位为重点,依托“报、网、端、微、屏”等各种媒体资源,在全省全国宣传推广我省全域旅游工作成果和旅游资源,同时,做好全域旅游示范区成果汇编,更好地指导我省全域旅游创建工作。


信息来源: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责任编辑: 莫正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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